关于2026年5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4 10:36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4日-2026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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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废水高效治理环保设施优化改造项目 | ****园区 | **** | ******公司 | 无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理念,采用先进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以新带老”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项目给排水系统。槽车/IBC桶清洗****处理站预处理;部分循环冷却废****处理站预处理后的废水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达回用标准后用于循环冷却塔用水,其余经区域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公司)集中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碱洗+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危废库废气采取两级活性炭吸附措施。 (四)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处置时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环发〔2023〕5号)相关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最新管理要求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依托现有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根据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监测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