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企业业绩由“提供近三年(2023年03月01日至开标截止之日)已完成或正在监理的电力工程或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业绩,每提供1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此项满分10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业绩证明材料。”修改为“提供近三年(2023年03月01日至开标截止之日)已完成或正在监理的电力工程或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业绩,每提供1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此项满分10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业绩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