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市228国道徐圩段预防性养护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市228国道徐圩段预防性养护施工项目已****发展中心专项计划。本项目资金来源于省级养护专项资金,且资金计划已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作为招标代理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28国道徐圩段预防性养护工程(K2946+375-K2951+583全幅,一级公路标准),本次预防性养护为对现状路面病害修补后,加铺一层1cm渗固磨耗层。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2026年**市228国道徐圩段预防性养护施工项目,拟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名称及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2026年**市228国道徐圩段预防性养护施工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3 工期
计划工期:约4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标书代写
(3)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合计)应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① 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
② 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资质(业务范围: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3.1.2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国省道公路工程(含国省道公路养护工程,但不含日常养护)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A、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为C级及以上级别,****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果为准,未在公布内的单位按B级确定);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资格要求: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2)202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国省道公路工程(含国省道公路养护工程,但不含日常养护)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在该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资质资格要求: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其他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要求如下:
(1)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投标文件的签署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报名(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且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某一标段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递交该标段投标文件,也不得再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该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接收的文件也均不予参加评标);标书代写
(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参照《**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电子标服务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银行支付平台服务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运输厅门户网站、**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路36-6号
邮政编码:222002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18-****2826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瀛洲路68号
联 系 人:陆工,项目负责人:张**
电 话:132****8128
监督部门(行政):****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地 址:**市**区海连东路15号
电 话:0518-****9779
邮政编码:222006
监督部门(纪检): ****组织人事科
地址:**市**区**路36-6号
电话:0518-****0464
传真:0518-****3037
邮编:222002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百盛****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2430。
(6)预约开始时间:2026年05月14日,预约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1日23时59分。
8.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中心)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4日9时0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市**区凌洲东路9****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直播查看第一信**标情况,腾讯会议号( 471 191 740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配合招标代理做好相关调试工作,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6年6月4日10时00分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7 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制,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得出现透露投标人信息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含企业名称的文字或图片或电子签章等)。****委员会认定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上述情况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分时施工组织设计评审项得0分。
注:上述时间均为**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6年 05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