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08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新发改规〔2026〕1号)的要求,现对**-高家湖-大河旅游公路改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一、项目名称
**-高家湖-大河旅游公路改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
****
三、报告编制单位
**绿境****公司
四、项目基本情况
**-高家湖-大河旅游公路改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大河镇。项目拟建长度约17.177km沥青混凝土道路,共2条线,主线路线起点位于Z501线K2+240处,与G7连接线T型交叉。****园区至G575红绿灯公路提升改造项目起点,其中主线K6+792-K7+266段为利用段,长度约16.608km。****农场农机队南侧沥青路面,终点与G7连接线T型交叉,长度约0.569km。拟建公路支线K0+000-K0+569.442段和主线K0+000-K11+176段按照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度为8.5m,K11+176-K17+081.562段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为12.0m。项目包括主线永久用地、临时用地补偿及管杆线迁改等。本项目总投资4100万元。
五、项目采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本工程主要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如下:
1.严谨的论证本工程的可行性;
2.项目前期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3.规范项目报批报建程序;
4.减少施工扰民,做到文明施工;
5.加强公众宣传,进行公众调查,****政府及群众进行有效的沟通;
6.制定并动态完善适合本工程的应急预案和风险预警机制;
7.切实落实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
六、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征求厂址周边区域的公众,重点包括征求项目区域公众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是否了解拟建工程,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是否影响生态环境,对本工程有何诉求,以及对本项目的态度是否支持等。
七、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工程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