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有偿使用权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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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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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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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有偿使用权

标段(包)名称

**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有偿使用权

公示名称

**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有偿使用权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年05月12日09时0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商务评审得分

技术评审得分

价格评审得分

总得分

排名

1

****

20.00

50.00

10.00

80.00

1

2

******公司

13.71

40.29

9.99

63.99

2

3

******公司

16.00

36.14

10.00

62.14

3

4

******公司

18.14

30.00

9.99

58.13

4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候选人资格情况

候选人业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

****1424MA4UWYLL4E

1

总报价(万元):21028

按照国家、行业、**省、**市、**县的相应工程验收规范(相关规范如有新版,则按新版执行)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

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共计为1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7年。

完全响应

本项目未要求

本项目未要求

本项目未要求

本项目未要求

2

******公司

914********31505XQ

2

总报价(万元):21016

按照国家、行业、**省、**市、**县的相应工程验收规范(相关规范如有新版,则按新版执行)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

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共计为1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7年。

完全响应

本项目未要求

本项目未要求

本项目未要求

本项目未要求

3

******公司

914********692245W

3

总报价(万元):21020

按照国家、行业、**省、**市、**县的相应工程验收规范(相关规范如有新版,则按新版执行)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

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共计为1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7年。

完全响应

本项目未要求

本项目未要求

本项目未要求

本项目未要求

异议受理部门

****

联系地址

**市**县水寨镇琴江公路建筑总部大厦6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753-****33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联系电话

0753-****181

联系地址

**市**县水寨镇琴江公路建筑总部大厦6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5月12日16时00分

公示结束日期

2026年5月16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2026年05月12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4
候选人公示
五华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有偿使用权 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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