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符合资质的评估机构:
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科学确定我县养老机构出租价格,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县拟对9家由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改扩建的养老机构开展出租价格评估服务,现公开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养老机构出租价格评估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
3、项目背景:****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福利中心、**敬老院、五岭敬老院、****养护院、****养护院、杨梅****服务中心****中心)、赤****服务中心、迎****服务中心、长****服务中心9家养老机构改扩建工作。为后续规范开展机构出租(公建民营)工作,需专业评估机构出具合法有效的出租价格评估报告,作为定价核心依据。
4、评估标的:上述9家养老机构的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及配套场地等全部国有资产(具体面积、设施清单由采购单位现场提供)。
5、评估目的:确定9家养老机构市场租金公允价值,为机构出租(公建民营)定价、签订租赁协议提供合法、客观、公正的价值参考依据。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市场调研、评定估算,提交评估报告初稿;收到采购单位反馈意见后3 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含纸质报告 6 份及电子版 1 份)。
7、最高限价:本项目评估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伍万叁仟贰佰陆拾元整(¥53260),报价超过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资格,且同时具备二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4、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5、近 3 年内无重大评估违法违规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评估范围:9家养老机构改扩建后全部房屋、附属设施(含消防、水电、养老专用设备)、配套场地等国有资产,明确资产权属及使用现状。
2、评估标准:严格遵循《资产评估法》《房地产估价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养老机构租赁市场行情、专项债投资规模、养老服务公益属性等因素,采用市场法、成本法等合规方法开展评估。
3、报告要求:评估报告须包含评估对象基本情况、评估依据、评估方法、评估结论、租金测算明细等核心内容,明确单家机构年租金、9 家机构总租金及定价合理说明,报告需加盖评估机构公章及资质专用章,具备法律效力。
4、其他要求:成交机构需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与采购单位对接资产明细;评估过程中接受采购单位监督,对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含现场踏勘、市场调研、评估测算、报告编制、税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报价须为一次性固定报价,询价有效期内不得更改,报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报价文件需包含: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信用查询截图、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等(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密封装订)。
五、报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 18时前(逾期递交视为无效)。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 养老服务股。
3、递交方式:密封送达,信封外注明 “**县养老机构出租价格评估服务报价文件” 及报价单位全称,密封处加盖单位骑缝章。
联系人及电话:0735-****326。
六、评选办法
2026年5月22日前(具体****民政局****民政局四楼会议室进行资料审核和报价,经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询价仅为确定评估服务供应商,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另行约定。
2、成交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资格或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询价公告在 ****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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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