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进行现场查勘,对转让标的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数量、质量、长短大小等方面的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产生的任何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3、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自****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手续,受让方应配合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转让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手续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4、意向受让方承诺:自办理完毕转让标的移交手续之日起3日内,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完成转让标的搬运、清理离场工作,并清理完毕现场产生的垃圾;在转让标的搬运、清理离场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和安全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5、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且不可再使用,具体资产数量、质量、长短大小等均以移交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竞得标的后,如受让方继续使用转让标的,则转让标的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6、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现状为报废并已整体堆放,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资产数量、质量、长短大小等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同意本次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参考,如与实际存在差异,不调整价款,意向受让方已对照资产评估报告赴标的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资产的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 7、意向受让方承诺:如受让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自办理完毕转让标的移交手续之日起3日内)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转让标的搬运、清理离场工作,并清理完毕现场产生的垃圾;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且不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终止受让方继续对转让标的搬运、清理离场等工作,转让标的剩余相关资产由转让方自行处置,收益归转让方所有。 8、意向受让方承诺:如受让方发现转让标的中可能存有危险废物,则自行依法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聘请专业的机构甄别转让标的中危险废物;甄别出的危险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依法处理,甄别及处置费用自行承担,否则,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9、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转让底价为含税价,转让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0、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按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11、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