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6第721场)
受****委托,****(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本公告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酸价mg/g |
过氧化值g/100g |
杂质% |
水分% |
色泽、透明度 |
气味、滋味 |
入库能力(吨/天) |
|
**** |
三合库点 |
Y04 |
** |
2024 |
散装菜籽油 |
二级 |
400 |
1.9 |
0.085 |
0 |
0.1 |
橙黄色 |
无异味、口感良好 |
100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酸价mg/g≤ |
过氧化值g/100g≤ |
杂质%≤ |
水分%≤ |
色泽、透明度 |
气味、滋味 |
入库能力(吨/天) |
固定价(元/吨) |
| **** |
三合库点 |
Y10 |
国内 |
2026 |
菜籽油 |
二级及以上 |
400 |
≤1.5 |
≤0.13 |
≤0.05 |
≤0.11 |
浅黄色至橙黄色,澄清 |
无异味,口感良好 |
100 |
9500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 散装 。
2.出库费:无出库费。
3.出库条件:日出库能力100吨,****车站约0.5公里。
4.其他要求:⑴数量以卖方库点地磅过磅数量为准。此次出库的散装菜籽油竞得方不得拒绝清罐提货,若委托方罐内菜籽油出现损耗,以实际出库数量进行结算。⑵竞得方可派人监磅。⑶竞得方罐前自提,委托方根据竞得方提供的提货委托书(派车单)安排散油出库,竞得方出**辆需服从委托方相关安排。⑷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的散装菜籽油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⑸运输要求:委托方与竞得方签订《运输车辆安全协议》。竞得方在出罐时,油罐运输车上必须有“食用油”专用标识,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GB 44917-2024)和《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GB/T 30354-2013)相关要求,并向委托方提供《油罐车运输承诺函》。⑹竞得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罐内菜籽油质量已认可,不实地查看实物质量的,应价成交后竞得方不得以质量原因拒绝履行合同,成交后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1)本次采购入库菜籽油必须是2026年加工生产的新油,卖方需提供入库前三个月内新加工菜籽油证明,第三方的检测报告需于发货前提供给买方。(2)符合国标质量标准《GB/T 1536-2021》二级及以上、卫生指标符合食品安**家标准(GB 2761-2017、GB2762-2022)限量,即:色泽浅黄色至橙黄色;无异味,口感良好;水分及挥发物含量≤0.11%;不溶性杂质含量≤0.05% ;透明度(20℃)澄清;含皂量≤0.03%,酸价≤1.5mg/g;过氧化值≤0.13g/100g;加热试验(280℃)无析出物,油色不得变深;溶剂残留≤18mg/kg;总砷(以As计)≤0.1mg/kg ;铅≤0.08mg/kg ;黄曲霉毒素B1≤5μg/kg;主要脂肪酸组成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中:棕榈酸(C16:0)≤4.5%;塑化剂含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以上各项指标超标拒收。卖方须承诺交售菜籽油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政府储备轮出陈油,严禁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3)卖方对质量有争议,可提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粮油检测机构检测。
2.包装要求: 散装 。
3.入库费:无入库费。
4.入库条件: 卖方负责送货到买方指定罐前。供货方随货附每批次具有资质的质量监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卖方不提供的,买方一律拒收。经买方初检合格后入罐,卖方需服从买方入库安排。 计量结果以买方库点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卖方可派人监磅。
5.其他要求:合同成交后,若卖方出现拒绝履约、迟不履约、沉默应对等情形,均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另行采购,另行采购导致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价差损失、导致买方超轮换文件规定入库期限的损失等)和违约责任,均由卖方承担。若竞拍方违约,未在合同约定时限内执行完毕,竞拍方赔付的履约保证金无法弥补另行销售及采购菜籽油(竞拍方合同违约未执行的数量)的价差损失金额及其他损失部分,由竞拍方全部承担。承载物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运输安全标准。卖方应严格遵守《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GB/T 30354-2013)、《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GB 44917-2024)、《食品仓储运输配送工作指南》(国务院食安办等8部门联合印发),且提供《食品安全与质量承诺书》;运输食用植物油应使用食品专用或食用油专用容器,不得使用非食品专用容器运输,卖方需提供发货方出具的随行文件(含电子文件),汽车食用油专用车辆送货到库的,同时提供运输单位车辆最近一次承运记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前一载证明,前一载磅单、GPS行驶轨迹图等),如需清罐的,卖方还需提供汽车食用油专用车辆清罐证明、清罐照片等文件。
联系人:黄勇,联系电话:136****4306。
三、轮换方式:边入边出、边出边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6年9月1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6年7月20日,出库期截止到2026年8月10日。
****采购部分结算方式:买方于2026年8月2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6年8月25日前完成入库,超期未完成入库的视为卖方违约。菜籽油经初检合格后入库,入库完毕后,先结算80%货款,余下货款待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检验费由竞得方支付),凭竞得方提供的有效增值税发票7个工作日内结算。若检验不合格,做退货处理,卖方最迟于5日内补发足额的合格菜籽油给买方,并承担退货造成的一切费用。若卖方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合格菜籽油入库的,视为卖方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本次成交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损耗或溢余情况时结算遵照《政策性粮食损耗溢余管理办法》执行。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 **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6年5月18日 14:3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市场交易须拨打028-****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7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229********028109
开户行:农行**市总府支行
(2****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203********100****87591
开户行:****银行****分行
八、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市上东大街段246****酒店6****交易中心。
九、****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他约定事项:买卖双方均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粮食流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虚假购销、违规轮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发生危害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违反本条约定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违约金及法律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最新的《****粮油竞价销售/采购交易细则》执行。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信息部:(028) ****9641(注册报名)
交易部:(028) ****9689(挂网) ****3089(交割)****9642(结算)交易QQ群(4群):****67261(已添加过交易1、2、3群的无需添加此群)。
财会部:(028) ****8896 财务QQ群: ****2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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