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许可〔2026〕13号
关于**县徐家镇2025年咸池子桥梁拆除重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政府:
你单位关于《**县徐家镇2025年咸池子桥梁拆除重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代码****)收悉。****水利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评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现将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防洪标准
本项目位于**县徐家镇,涉及河流为东溪河,桥梁2跨,总长52米本桥梁为多跨径总长小于100m,属中桥,其所在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其桥梁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
涉河方案及涉河建筑物介绍清楚。本项目位于**县徐家镇,桥梁+引道全长72.254m,桥梁垂直跨越东溪河,本桥跨径布置为(4+2×22+4)m,桥梁全长52m,桥梁中心桩号为K0+042.000,桥宽为0.5m(护栏)+7.0m (车行道)+0.5m(护栏)=8.0m,纵坡为2.0%,车行道横坡为双向2.0%。
桥梁起点位于东溪河左岸,终点位于东溪河右岸,采用桩柱式桥台,柱式墩+桩基础桥墩,桥墩台桩基础全部采用摩擦桩。0#桥台(X=****894.467、Y=654905.375)桩基直径1.4m长25m;1#桥墩(X=****882.317、Y=654887.653)墩柱直径为1.2m长6.8m,桩基直径1.4m长25.0m;2#桥台(X=****870.164、Y=654869.926)桩基直径1.4m长20m。
工程建设后河道水位有所下降,流速减小,桥梁建设对河势及行洪无影响。
三、原则同意本报告关于工程建设对第三方影响的分析结论
工程建设对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无影响的结论基本合理。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占地补偿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要****水利局,并服从防汛部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水利局,县水利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县水利局将组织人员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并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水利局
2026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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