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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5-14
| 项目名称 | 张家川县赵川至查湾公路改建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查湾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821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苏** |
| 联系人 | 海文瑞 | 联系电话 | 189****3550 |
| 项目投资(万元) | 961.9880 | 环保投资(万元) | 9.6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1-1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该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张家川镇赵川村与G566相接,途径张家川镇查湾村,终点于木河乡高山村与X206相接,路线全长4.34km,本项目全线拟采用四级(Ⅰ类)公路技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为15Km/h,路基宽度 6.5m,路面宽度 6.0m,两侧各 0.25m 硬路肩。路面结构采用 5cm 厚 AC-16 沥青混凝土面层 20cm 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18cm 厚水泥路面碎石化底基层 15cm厚天然砂砾垫层。路基与**涵洞设计洪水频率为 1/25,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公路工程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工程弃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堆放、储存、综合利用、合法处置,不得擅自倾倒、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的收集、堆放、储存及运输各环节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夜间进行施工。同时,要合理安排设备调度,减少设备空转时间,降低噪声产生。选用低噪设备:在选择施工设备时,应优先选择选用低噪音的挖掘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车辆应减少鸣笛并适当减速作业,必要时采取临时隔声措施。邻近噪声敏感建筑物施工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昼间不得超过70dB(A),夜间不得超过55dB(A),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加强宣传教育,保护地表植被和排水沟渠,对施工限界内的植物、草皮、树木等做到尽力维护,施工后及时平整清理、恢复植被,完善排水系统、清除垃圾。应按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布设取土场、弃土(渣)场、办公区、生活区、拌和场、加工场、临时预制场及其他临时工程,临时用地应严格控制用地范围并做好生态恢复。施工场地应采取必要的围挡、覆盖、洒水抑尘、喷雾降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措施防尘降尘。暂时不能开工,超过三个月的裸露作业场地应覆盖或绿化。 | ||
| 承诺:**** 苏**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苏**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