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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5-14
| 项目名称 |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调整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县城**业区南大街以南,庞大汽贸西侧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12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孙德梓 |
| 联系人 | 崔涛 | 联系电话 | 131****9413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5-13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为了进一步加强 VOCs 气体治理,企业计划将 VOCs 处理设备中的剩余的光氧设备退出生产线,全部使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拟投资10万元建设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调整改造项目,现调整一部分设备,底漆房底漆工序减少两个喷漆工位,同时将家具涂装车间 P5 和 P10 喷台原用光氧处理设施淘汰,****设备处理效率高于光氧设备,现计划就近原则,家具涂装车间 P5 和 P10 喷台集气管道可串联到底漆房 1#催化燃烧设备,且风机风量不变。面漆房面漆工序减少 3 个喷漆工位,同时将家具涂装车间 P8、P11、P12 喷台原用光氧催化处理设施淘汰,现计划串联到面漆房 2#催化燃烧设备,且风机风量不变。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底漆房、P5喷台、P10喷台采取干式过滤 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 催化燃烧VOCs处理设备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面漆房、P8喷台、P11喷台、P12喷台采取干式过滤 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 催化燃烧VOCs处理设备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的降噪措施。 | ||
| 承诺:**** 孙德梓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孙德梓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