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地项目3号地块土建劳务工程劳务招标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2026-05-14 14:00:00 |
| 发布单位:莲**2号、3号地块开发项目代建代销+EPC工程总承包 |
| 公告 |
| 公告标题:****莲**地项目3号地块土建劳务工程劳务招标 |
| 公告内容: |
| ****莲**地项目3号地块土建劳务工程劳务招标(项目名称)3号地块土建劳务工程(包件名称) 房建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莲**地项目3号地块土建劳务工程劳务招标(项目名称)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房建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省**市**市。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省**市,项目总用地约93亩,商品住宅开发及相关配套,住宅总建筑面积约9.4万平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4.78万平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6万平米。 其他: 无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莲**2号、3号地块开发项目代建代销+EPC工程总承包项目3号地块土建劳务工程施工,包含地下室土建、主楼土建、配套土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桩顶与筏板基础的连接锚固构造施工;土方工程基底土清理与回填的标高控制与人工配合;2、钢筋、混凝土的施工,砌体砌筑及预制墙板安装;3、涉及防水做法由专业防水队伍完成(包括涂膜防水、卷材防水、排水板),做好界面的交接与验收;4、门窗及栏杆由专业队伍完成(需做好门窗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预埋配合安装,及门窗安装后塞缝与接头收口处理);5、甲供材料配合卸车、场内转运的用工;6、为保证土建劳务施工过程中的零星和辅助用工。 包件划分: 不分包件 。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6月20日 。 2.3其他: 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emp.****.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05 月 14 日 14 时至 2026 年 05 月 19 日 14 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5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6. 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评标办法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3号地块开发项目代建代销+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省**市**市 联 系 人:程工 电 话:159****8414 传 真: / 电子邮件:****@qq.com 网 址:https://emp.****.cn/ 10.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其他: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财务要求为:财务状况良好。 其他: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业绩要求为:近3年内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他: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信誉要求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其他: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需配备以下主要人员(所有人员除特别说明外,在岗要求均为“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负责人1名:工作年限3年以上,具有相关施工业绩。 技术负责人1名:工作年限3年以上,具有相关施工业绩。 安全负责人1名:工作年限2年以上,具有相关施工业绩,具有安全类证书。 财务负责人1名:工作年限2年以上,具有相关施工业绩。 材料员1名:工作年限2年以上,具有相关施工业绩。 质量员1名:工作年限2年以上,具有相关施工业绩。 班组长1名:工作年限2年以上,具有相关施工业绩。 其他: /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具最低要求) 需配备以下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规格、功率及容量均按需配置): 钢筋弯曲机:2台 钢筋切断机:2台 挖掘机:2台 注1:1.设备年限均需在5年内。在施工过程中,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但不局限于以上设备及数量,应根据各阶段施工需要,及时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补充和调整。投标人须参考设计图纸,施工所需的具体数量、规格、型号以设计图纸要求为准。 2026年 0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