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2026年5月15日(含)至2026年5月31日(含)(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
二、报名条件
本次征集分为首轮已备案主体直接续备、新增汽车销售市场主体公开报名两类,所有参与市场主体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的,自愿严格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则,且在新区内从事汽车生产及销售业务的市场主体,相关****中心有关政策执行。
(二)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三)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具备较强的监管和宣传推广等能力,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能及时受理解决消费、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
三、报名方式及材料
(一)征集分类及要求
1.首轮已入选汽车销售市场主体:已参与2026年****新区新车首保消费券活动、通过首轮征集并完成备案的汽车销售市场主体,本次无需重复报名、无需提交任何材料,自动进入本轮征集复核环节,****中心核查确认无违法违规行为、符合本次活动规则的,直接获得本轮活动参与资格,确保征集工作高效衔接,避免重复跑腿(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首轮已入选的汽车销售市场主体,如需退出本次活动,请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发送至邮箱:****@qq.com。
2.新增报名汽车销售市场主体:未参与首轮征集的汽车销售市场主体,需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参与本次公开征集,征集标准与首轮保持一致,确保公平公正。
(二)新增汽车销售市场主体报名材料
1.《2026年****新区第二轮新车首保消费券活动汽车销售市场主体申请表》(附件2)(需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需加盖公章)。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以自愿为原则,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市场主体需在充分知晓并认同本公告所有条款的基础上,将报名资料扫描后发送至****@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汽车销售市场主体名称)+**新区第二轮新车首保消费券报名”。
(四)报名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标书代写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0575-****1754、0575-****177
截止日期:2026年5月17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
四、相关要求
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市场主体应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营销宣传;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服务消费者,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中心和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汽车销售市场主体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2:2026年****新区第二轮新车首保消费券活动汽车销售市场主体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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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