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须知—供应商不良行为标准及认定流程
致广大供应商伙伴: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招标投标采购行为,维护招标投标采购活动中各行为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供应商不良行为标准并建立不良行为认定流程。
第一条:供应商常见不良行为分为I类、II类,具体如下:
一、I类不良行为
1. 供应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
2. 未按招标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合同、擅自变更/终止/拒绝履行合同;
3. 招标采购活动中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放弃投标/报价资格的。标书代写
二、II类不良行为
(一)视为串通投标
1. 不同投标人(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 不同投标人(响应人)的投标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 不同投标人(响应人)的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或投标(响应)文件上传IP地址一致;标书代写
4. 不同投标人(响应人)的投标(响应)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MAC地址信息、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信息;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
6. 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 不同投标人(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响应)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响应)人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 不同投标人(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响应)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 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二)弄虚作假
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证明文件等弄虚作假行为:包括资质造假、业绩造假、授权造假、财务造假、项目经理工作经历造假等。
(三)恶意异议
招标采购活动中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不尊重事实依据凭借个人臆想进行异议、投诉,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进行恶意异议、投诉。
(四)履约及其他问题
1. 供应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降低产品设计标准、偷工减料,或产品使用劣质原材料、组部件以次充好,造成严重后果的;
2. 供应商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换合同约定或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的原材料、组部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3. 在商业活动中,违反廉政廉洁管理,或经相关部门查实的存在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4. 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经公司认定有重**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恶意阻挠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工作的;
5. 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聚众闹事、****机关并恶意影响业主方工作正常开展;
6. 在未经过充分协商情况下,单****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的;
7. ****公司形象、名誉等造成损失的或在发生应急****公司处置的;
8. 已被认定不良行为的企业或法人,对企业名称、企业法人进行工商变更后投标(报价****公司被核实实际控制人、管理人员与原法人为同一人的;
9. 其他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二条: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流程
一、在项目采购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存在以上不良行为,进行供应商信息登记并提供不良行为判定资料,提交至运营管控部。
二、根据《供应商管理办法》常见不良行为标准进行判定,编制供应商知情告知书,采用公司邮箱将告知书及时发送至供应商并通知到供应商7个工作日内进行申辩,申辩需提供书面资料且证据充分。
三、供应商申辩后,整理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及相应处理意见,****公司审议,审议通过后,进行招采云平台外发公布。
四、以上行为认定后,将纳入不良行为名单,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罚没投标保证金。
第三条:为保证供应商库质量,定期盘点供应商活跃度,对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供应商做退库处理及动态管理,允许退库供应商再次申请入库。
一、连续24个月,****公司采购活动的不活跃供应商;
二、供应商重要信息存在错误、变更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金、营业范围、资质证书等,未及时变更相关信息的;
三、不良行为供应商:I类不良行为暂停供应商资格1年,II类不良行为暂停供应商资格2年,****公司采购活动,禁采期满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库。供应商不良行为对项目造成的损失,按照签订的采购合同承担相应责任;
四、供应商发生不良行为2次以上,暂停供应商资格3年,****公司采购活动。供应商不良行为对项目造成的损失,按照签订的采购合同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管理要求以本公告内容为准,自2026年6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