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凝聚专家智慧,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进一步补充万****委员会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国土空间规划、建筑设计与结构、市政园林、道路交通、消防、水**利、文化文物、区域经济、工程造价、土地利用、生态环境、节地评价、踏勘论证等领域专家。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范围面向**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和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工作的专家。
二、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
2.年龄在65周岁以下,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严谨、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咨询、项目设计方案评审、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并按有关要求保守工作秘密;
3.专家实行兼职工作方式,能够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专家咨询、评审工作,并接受万****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二)专业条件
对国土空间规划、建筑设计与结构、市政园林、道路交通、消防、水**利、文化文物、区域经济、工程造价、土地利用、生态环境、节地评价、踏勘论证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章政策等较为熟悉,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专业注册师执业资格。(特殊专业或在行业内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专家库成员:
1.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有不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处于党纪政务处分、诫勉处理等影响期,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或当前存在党风廉政方面信访举报尚未办结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正被刑事立案调查的。
三、工作报酬
列入专家库的专家在参与我单位组织专家评审会时有权获取评审费用,评审费用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1.评审回避。参加评审的项目与评审专家本人或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工作履职。现场评审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遵循公平、公正、独立原则,对所提出的意见和结论承担个人责任。
3.保密纪律。对专业咨询、评审或验收等活动的工作过程保密,不得对外泄露相关文件及有关的技术、商业秘密。
4.廉洁纪律。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和任何与专业咨询、评审或验收等活动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及人员进行私下接触或收受财物和好处。
五、申报方式
有意向申报的专家于2026年6月15日前按要求如实填报《万****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登记表》,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登记表纸质版或扫描件以及相关材料报送下方地址或邮箱。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市**市秦川大道69号
联系电话:0818-****292
邮箱地址:****@163.com
六、申报材料
1.填写《万****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登记表》(电子版或纸质版,内附蓝底彩色相片,纸质版彩色打印);
2.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和专业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4.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
七、审核管理
1.专家有关材料经****收集汇总、报万****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公示,公示结束后即纳入万****委员会专家库,根据需要从中抽取参与万****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2.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所有专家信息将予以规范妥善保管,此后若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也可随时申报。如需退出专家库,须书面来函告知。
八、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第一批补充征集专家将于2026年6月15日前报名截止,最终解释权归万****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万****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登记表
****
2026年5月14日
附件:
万****委员会专家委员报名表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 曾用名 | 出生年月 | ||||||||||||||
| 籍贯 | 出生地 | ||||||||||||||
| 身份证号码 | 健康 状况 | ||||||||||||||
| 单位职务 | |||||||||||||||
| 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育 | 毕业学校 及专业 | |||||||||||||
| 在职 教育 | 毕业学校 及专业 | ||||||||||||||
| 职称情况 | 中级 | 名称 | 类别 | 高级 | 名称 | 类别 | |||||||||
| 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时转正 | |||||||||||||||
| 何年何月加入 中国共产主义 青年团 | |||||||||||||||
| 何年何****民主党派,任何职务 | |||||||||||||||
| 取得职称及受奖惩情况 | |||||||||||||||
| 学习简历 | |||||||||||||||
| 起止年月 | 毕(结、 肄业) | ||||||||||||||
| 工作经历及业绩 | |||||||||||||||
| 报名人签字: 部门(乡镇)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
注:职称应为中级及以上,类别为规划、建筑、园林、水利、市政、艺术、消防、环保、交通、造价、估价、法律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