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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1(第11标段):
废标理由:本标段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合同包11(第11标段):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王俊明(采购人代表)、王立强(采购人代表)、李春华、罗海维、刘俊生、谢斌、李成兵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1 | 第11标段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 称:****
地 址:**县城投综合楼
联系方式:0914-****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开发区**路171-1****中心21楼03室
联系方式:029-****977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洋、常瑛
电 话:029-****9779
****
2026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