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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局2026年5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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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现我局对********加油站改建项目、******公司10万吨水基泥浆**化利用项目已批准公告作出审批决定。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地址:**市**区辽河路106号)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人民法院(地址:**市**区**路192号)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电话:0546-****382 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省**市**区**路1188****中心3层3号窗口 邮编:25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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