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05-21 10:00
预展地点:**省**市
预展时间:2026-05-15~2026-05-20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6年5月21日10时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市夏阁镇**填埋存量垃圾弃土消纳处置权转让。该项目转让已获得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全衡资产价格****公司出具了全衡价评字〔2026〕111号《价格评估报告书》,单方土方容量资产评估价值为3.07元,资产评估结果已报有权部门备案。暂估可消纳3万方(最终结算以实际测绘结果为准),折算成评估总价为92100元,结算时按成交单价乘以实际发生量计算。
其他事项及要求:
1.工程地点:**市夏阁镇巢柘路。
2.工期:约30天(开工通知发出之日起)。
3.弃土不得为垃圾土、淤泥、腐殖土等影响项目建设的土质。
4.现场需求竞得方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围挡安装;项目施工进场前需要满足行****城管局要求道路硬化及冲洗设施,扬尘管控设施,安装视频监控,在弃土回填结束后需对项目现场进行平整工作。
5.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均由交易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委托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拍卖参考价:3.07元/立方米,竞买保证金:9210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即日起至拍卖前。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我公司在拍卖公告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统一安排,联系电话:刘先生189****3799/倪先生177****4466。
三、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增价竞拍的方式以标的单价起拍。结算时按成交单价乘以实际发生量计算。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3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3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竞买人条件:
具有有效存续无经营异常的企业法人,且意向竞买方须具有**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市内的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每年年检。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参与。
五、竞买登记手续办理、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报名方式:网上申请
凡对本公告交易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须登录“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进入本公告下方“标的列表”,点击意向竞买标的中的“报名”按钮进行竞买申请。
2.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以支付到账时间为准,须确保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2026年5月21日10时前)到账,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户名:****;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支行;账号:811********00434681
转账附言须填写:2026年5月21日**市夏阁镇**填埋存量垃圾弃土消纳处置权竞买保证金。
3.报名审核登记时间:意向竞买人须于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1日10:00前,携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诺函】至****(地址:**省**市人民路442号三楼)办理报名登记及审核手续。
注:仅缴纳保证金未完成报名登记及审核手续者不得参与竞价。
4.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买成功的买受人所交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和拍卖佣金,不冲抵成交价款。
5.竞得方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200********366****00014)一次性付清暂定转让价款,并与委托人签订《弃土消纳处置权转让合同》。竞得方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佣金(标的预估总成交价的4.5%)交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支行,账号:811********00434681)。
6.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另行支付中拍平台收取的软件服务费(预估总成交价的0.15%)。
六、成交确认书签署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3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并携带公章,联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与委托人签订《弃土消纳处置权转让合同》,属于买受人违约,拍卖人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即可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原买受人还应当补缴。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公司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弃土消纳处置权转让合同》。
咨询电话:刘先生189****3799。
联系地址:**省**市人民路442号三楼。
2.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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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