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困境儿童学习环境,规范“****书屋”困境儿童学习环境改善项目的实施,切实提升慈善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现就凉山州“****书屋”困境儿童学习环境改善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本项目****总会发起的专项慈善项目,旨在贯彻落实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要求,通过为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配备基础学习设备,改善其家庭学习环境,构建“物质+精神+服务”多元保障格局。作为项目执行地区,我州将严格按照省级方案与合同要求,高效、规范、透明地完成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为**筛选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每人配备1套改善学习环境的基础学习设备。包括1张学习书桌(可配备书桌书架一体桌)、1张椅子、1盏护眼台灯。书桌长度原则上不低于80cm,购置的学习桌椅、台灯符合国家环保、安全标准。
(三)项目资金。项目资金总额250万元,资金标准为1000元/人/套(含材料、配送、入户安装等所有费用),**计划受助儿童名额为2500名。
二、受益对象条件
受益对象为出生日期在201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含当日出生)期间出生的困境儿童。按照社会散居孤儿、社会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生活就医就学困难的流动儿童、监护缺失的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排序,优先满足家中尚未配备学习书桌(含椅子)、护眼台灯的困境儿童。
三、申报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困境儿童,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个人提出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或家庭提出申请、监护人进行确认,如实填报《凉山州“****书屋”困境儿童学习环境改善项目申请表》(附件1),个人申请日期为5月20日前。
村(社区)、乡镇初审。由受助****社区)、乡镇(街道)根据拟受助对象的书面申请,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初核,并签署明确的意见。申请表及初审确定拟受助儿童名单由乡镇汇总后统一向县(市)民政部门报送。村乡初审上报日期为5月23日前。
县级确认公示。县(市)民政部门、县慈善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小组,对辖区内申报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初步名单,并在县(市)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最终确定的《凉山州**县“****书屋”困境儿童学习环境改善项目受助对象申报汇总表》(附件2)受****民政局。县级审核完成公示日期为5月31日前。
州级确定公示。州民政局、****总会对县(市)上报的受助儿童名单进行汇总审核,确认无误后,在****官网或公众号等媒体进行5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项目最终受助对象名单。州级审核完成公示日期为6月5日前。
五、项目实施
****民政局指导、****总会组织实施,****民政局、慈善会要积极配合,中标单位统一配送、免费安装,不向儿童及家庭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附件1:凉山州“****书屋”困境儿童学习环境改善项目申请表.wps
附件2:凉山州XX县“****书屋”困境儿童学习环境改善项目受助对象申报汇总表.wps
**** ****总会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