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院污水处理系统正常、稳定、合规运行,确保医疗污水达标排放,满足生态环保及医疗卫生污水处理相关规范要求,我院现就污水处理系统维修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择优确定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系统维修项目
(二)项目地点:********处理站
(三)项目概况:我院现有一体化医疗污水处理系统出现设备老化、运行异常、处理效能下降等问题,需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全面检修、故障维修、部件更换、调试优化等工作,保障设备稳定运行,出水水质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相关要求,确保通过环保常态化检查。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五)服务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维修、调试工作并交付验收
二、维修服务内容
本次维修范围包含我院污水处理系统全套设备及配套设施检修、维修与优化,具体内容如下:
(一)全面排查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曝气系统、加药系统、计量泵、过滤装置、自控控制系统、管道管路等全套设施运行故障及隐患;
(二)对损坏、老化、失效的零部件进行更换、维修、调试,解决设备启停异常、曝气不足、加药不畅、水质处理不达标等问题;
(三)清理污水处理设备箱体、管路淤积杂物,完成系统整体调试,确保设备全自动正常运行;
(四)维修完成后提供水质调试、设备试运行服务,保障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五)提供售后质保服务,质保期内出现同类故障免费维修、免费更换故障配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污水处理设备销售、维修、环保工程服务等相关内容;
(二)具备医疗污水处理设备维修、运维相关服务能力,****卫生院、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系统维修服务业绩;
(三)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四)拥有专业的维修技术团队,能够快速响应、现场施工、按期完成项目并提供完善售后保障;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价文件组成(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完整)
(一)报价函及详细报价清单(列明维修项目、配件明细、单价、总价、税费、质保服务等内容);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价需提供);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维修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等);
(五)项目维修实施方案、施工工期承诺、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承诺;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质、佐证材料。
五、报价相关要求
(一)本次报价为一次性闭口报价,包含人工、材料、配件、运输、施工、调试、税费、质保、清洁清运等所有费用,采购人无需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报价文件须密封包装,外包装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密封、未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三)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立即取消报价及中标资格,并纳入不良**名单;
(四)我院将根据报价合理性、服务方案、企业资质、业绩、售后服务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并非最低价中标。
六、报价文件递交信息标书代写
(一)递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17:30止(逾期递交文件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二)递交地点:****办公室
(三)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密封邮寄(邮寄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七、质量标准与售后服务
(一)质量标准:所有维修施工及设备运行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维修完成后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稳定,出水水质达标,顺**过环保部门检查验收;
(二)质保要求:项目整体质保不少于12个月,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任何质量故障,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到场免费维修、更换配件;
(三)供应商需提供终身技术咨询服务,质保期满后可提供成本价维修、配件更换服务。
八、结算方式
项目全部维修、调试完成,经我院验收合格、设备稳定试运行达标后,一次性结清项目款项(具体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咸老师
联系电话:139****3909
联系地址:****
十、其他说明
(一)供应商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充分了解项目现场情况及维修需求,自行承担踏勘产生的所有费用;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院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