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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县蒲莲镇2026年特色产业道路提升项目立项的函》(蒲莲府函〔2026〕3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蒲莲镇2026年特色产业道路提升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四、建设地点:**县蒲莲镇。
五、项目性质:**。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通过改建双安村郑家坡至**道路,长约4.6公里,路面加宽至5.0-6.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改扩建兴鹿村郑远海屋旁至1号古树公路油化,其中改扩建1190米4.5米宽道路至5.5米宽道路并油化,**270米4.5米宽水泥混凝土道路;并对一号老鹰茶古树的环境进行治理。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常态化帮扶资金、自筹资金。
八、建设期限:10个月。
请你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委员会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