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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6年灭火装置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
对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中详细评审表内“项目业绩”评审的评审要求描述关于投标人所提供业绩年限要求进行澄清修改
原文描述为:提供的近三年(2024年4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灭火装置换粉或灭火装置安装/更换承揽业绩。每提供1个得 2 分,满分6分。提供的证明材****委员会无法辨认的不得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修改更正为:提供的近三年(2023年4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灭火装置换粉或灭火装置安装/更换承揽业绩。每提供1个得 2 分,满分6分。提供的证明材****委员会无法辨认的不得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具体变更内容详见澄清文件。
2、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内容均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监督电话)
电 话::0857-****171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贵毕路 519 号
联系人:樊先生
电 话:193****937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