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6****事业单位网络接入服务
框架协议项目采购需求
本次征集采购内容为网络接入服务。本次采购的“网络接入服务”是指通过信息采集与共享的传输通道,利用传输技术完成用户与网络的连接服务。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财政厅关于印发《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晋财购〔2023〕50****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晋财规购〔2025〕1号),****交易中心****中心)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市2026年度互网络接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市县区域联动)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服务有效期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分两包:第一分包: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
第二分包:数据专线接入服务
一、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
(一)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固定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四)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需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的服务能力技术人员。
(五)最高限价
1.互联网专线
| 序号 |
带宽 |
接入方式 |
最高限价(元/年) |
免费提供IP地址数量 |
超出后收费最高限价 |
| 1 |
10M |
光纤 |
4630 |
2 |
每个地址每月50元 |
| 2 |
20M |
光纤 |
7900 |
2 |
每个地址每月50元 |
| 3 |
30M |
光纤 |
10000 |
2 |
每个地址每月50元 |
| 4 |
50M |
光纤 |
16720 |
4 |
每个地址每月50元 |
| 5 |
100M |
光纤 |
35800 |
4 |
每个地址每月50元 |
| 6 |
200M |
光纤 |
66500 |
4 |
每个地址每月50元 |
| 7 |
300M |
光纤 |
90000 |
4 |
每个地址每月50元 |
| 8 |
500M |
光纤 |
155000 |
12 |
每个地址每月50元 |
| 9 |
1G |
光纤 |
280000 |
12 |
每个地址每月50元 |
| 备注:其它要求 |
|||||
| 2.宽带(家庭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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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200M |
光纤 |
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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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300M |
光纤 |
990 |
||
| 12 |
500M |
光纤 |
1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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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1G |
光纤 |
2290 |
||
| 备注: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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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固定IP地址类型(IPV4或IPV6)。
二、数据专线接入服务
(一)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数据专线接入服务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2.供应商提供端到端**,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端到端**;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3.数据包传输往返时**均值≤200毫秒;数据包时延变化平均值≤80毫秒;数据包丢失率平均值≤2%;业务可用性≥99.9%。
4.全年可用性不低于99.9%;全年中断次数不得超过5次,每次不得超过4小时。(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5.供应商传输网络**,具有安全性,保证信息安全和通信可靠,解决单位对内部组网和数据传输安全。
(三)服务要求:
1.数据专线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不含裸光纤),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4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服务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数据)光纤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2.虚拟专线(MPLS-VPN)
(1)服务内容:虚拟专线(MPLS-VPN)服务内容详见《**市2026-2027年度网络接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市县区域联动)最高限价表》
(2)服务标准:①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互联网接入服务规范》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②供应商提供网络接入服务的技术规范、产****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③组网灵活:可以为客户实现任意节点之间的组网通信,并可以根据需要灵活地在客户节点之间创建星型、全网状或部分网状的拓扑结构。④业务承载多样:客户利用 MPLS VPN 可承载数据、语音、视频等综合应用。⑤高扩展性:可以实现在任一站点增加该点的 MPLS VPN 接入,即可实现互通,易于扩展,并可降低客户的组网成本。⑥开通时限:有光缆**8个工作日,无光缆**15个工作日。⑦网络时延:百公里(单向时延)+3ms,跨省、跨市时延(按照光缆距离计算0.8ms/百公里。⑧网络丢包率:月度平均丢包率≤0.05%。⑨故障处理时限:一般故障1个小时,特殊故障4个小时。⑩巡检周期:每季度一次。
(3)技术保障:①不间断运行。保证网络接入服务7*24小时不间断安全运行,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②故障申告与修复。供应商应具有IT化的故障响应调度系统。在遇到故障报修时,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一般故障应在2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应在4小时内完成修复,特殊故障应在8小时内完成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③异常操作告知。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④应急保障。供应商应具有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在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提供重点专项服务保障,保证国庆、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的服务连续性。可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可为所有采购人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 ⑤用户资料维护。为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资料,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可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⑥线路迁移配合。采购人停止使用响应人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的,供应商应保证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迁移工作,为采购人更换供应商创造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⑦使用培训服务。可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网络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4)其他服务要求:免费赠送至少1个静态IP,超出每增加1个使用费增加不得超过50元/月。
(5)服务人员组成: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的姓名及联系电话。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
(6)服务交付或实施的地域范围:**市市区及所属各县区。(四)最高限价
1.数据专线接入服务
| 序号 |
带宽 |
接入方式 |
最高限价(元/年) |
||
| 1 |
10M |
光纤 |
5245 |
||
| 2 |
20M |
光纤 |
7790 |
||
| 3 |
30M |
光纤 |
12500 |
||
| 4 |
50M |
光纤 |
18000 |
||
| 5 |
100M |
光纤 |
35000 |
||
| 6 |
200M |
光纤 |
66935 |
||
| 7 |
裸光纤 |
元/月 |
1700 |
||
| 备注: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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