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3****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4日-2026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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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市**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区K1窗口
邮编:3114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3000万支不锈钢钢制品、26000万支塑片综、24000万支停经片生产线扩建项目 | **省**市**区里山**滨路31号4号楼 | **** | ******公司 | 本项目评价对象为****年产3000万支不锈钢钢制品、26000万支塑片综、24000万支停经片生产线扩建项目,总投资128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水:生产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采用隔油+pH调节+混凝+絮凝沉淀+高精密过滤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冷却水通过冷却塔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采用槽****处理厂集中处理; 2、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型的设备,车间进行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冷却塔接水盘上铺放消声垫,定期检查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等; 3、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类贮存,采取防渗、防漏等措施,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项目固废得到减量化、无害化、**化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