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县人防警报二次报警能力铁塔化技术服务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大道2595****科技园城市之门大厦西栋15层
成交金额:47700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县人防警报二次报警能力铁塔化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需求:**县人防警报二次报警能力铁塔化技术服务项目:包含12套防空警报控制箱及外置音箱设备采购、专用设备(警报器上塔安装固定抱杆、警报器控制箱基础及防水通风保护箱)、警报器上塔施工作业、5年期的维护管理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5年,服务项目所配货物供货、安装、调试周期为60个日历天,自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5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采购预算:48.00万元
3.最高限价:48.00万元
4.采购公告日期:2026年5月11日
5.开标日期: 2026年5月14日10点00分
6.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7.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递交纸质质疑材料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递交纸质质疑材料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榴城镇禹都大道501号
联系方式:0552-****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县碧桂园1号楼1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190****67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少卿(采购人)、张愿(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689(采购人)、190****6730(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