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在**区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社)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原则上不超过45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困难人员不限),由人社部门牵头认定优秀电商创业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电商创业项目补贴。
二、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请时市场主体登记6个月以上且不超过5年、电商平台注册6个月以上,且正常经营。
(二)吸纳就业2人(含申报者本人)以上(有劳动合同或协议)。
(三)申请人须持有创业项目的最大股权。
(四******社的,******社理事长。
(五)村“两委”村监委人员创业的,可以申请。
(六)具有示范引领性。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
1.申请人在申请时变更为创业项目最大股权人未满6个月的。
2.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员工。
3.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为失信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或有其他不良记录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三、项目申报材料
按自主申报原则,申请人于2026年6月30日前自行登录**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s://ynsjyj.cn)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1.《**省高校毕业生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
2.项目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就业困难人员提供);
3.项目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组织机构法人证书;
4.项目吸纳就业人员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或协议,社保证明,工资发放流水和吸纳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等;
5.项目经营数据相关材料,包括:电商平台注册,店铺主页截图,后台营收,订单量和评分截图,店铺主营产品清单,物流发货数据,银行流水,货源采购合同,进货凭证等相关材料;
6.项目模式创新相关材料,包括:自有商标,专利证书,自有加工场地证明,产品加工合同,农户采购凭证等。
每个项目或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
四、认定程序
(一)县(市、区)初审。县(市、****保障部门建立电商创业项目库。实地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审阅证明材料原件,如实填写《**省高校毕业生电商创业项目现场走访情况表》,符合条件的于7月31日前向州(****保障部门推荐。
(二)州(市)认定。州(****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于9月30日前完成项目认定。对拟扶持对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资金拨付。由州(****保障部门在公示无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通过**省****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申请人本人在云****银行账户。补贴发放时,****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就业或注销项目营业执照的,资金不予发放。
五、联系方式
**区:联系人袁老师0874-****341,地址:******服务中心(**东路97号)。
****
2026年5月14日
附件:**区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资料(扫码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