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6-05-14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重点建设项目“北斗+无人机”巡查巡检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30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6年05月25日 09:00标书代写
延期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1日 09:00标书代写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报名时间**至2026年05月19日17时00分
更正内容2:开标时间**至2026年06月01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成果通过采购人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修改为“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函,待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退还。未按时提交履约保函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项目付款具体如下:第一次支付,签订合同且中标人提交履约实施方案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并提供等额正规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二次支付,项目执行满6个月,中标人已完成半年度全部监测任务并提交半年度监测成果,支付合同金额的40%;第三次支付,项目期满,中标人提交全部最终成果(含月度、季度、年度监测报告及全部数据成果),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每阶段付款前,中标人均需提供该阶段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成果及正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及成果后按财政支付流程办理。”
更正内容4:“评分方法及标准: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4项:①项目背景的理解;②项目范围界定;③主要工作内容梳理;④项目重难点分析;⑤根据项目重难点提出合理化建议。评审标准如下:1、前述5项中有缺项的,每项扣2分;2、前述5项中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本项满分为10分,按上述要求扣完为止,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计分。”修改为“评分方法及标准: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4项:①项目背景的理解及项目范围界定;②主要工作内容梳理;③项目重难点分析;④根据项目重难点提出合理化建议。评审标准如下:1、前述4项中有缺项的,每项扣2分;2、前述4项中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本项满分为8分,按上述要求扣完为止,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计分。”
更正内容5:“评分方法及标准: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7项:①项目组织架构设立;②项目组**优势与保障;③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分工;④软硬件设备配备与支持;⑤项目实施进度;⑥应急监测方案;⑦项目质量控制;⑧数据保密方案。评审标准如下:1、前述8项中有缺项的,每项扣4分;2、前述8项中有缺陷的,每处扣2分;本项满分为30分,按上述要求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修改为“评分方法及标准: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8项:①项目组织架构设立;②项目组**优势与保障;③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分工;④软硬件设备配备与支持;⑤项目实施进度;⑥应急监测方案;⑦项目质量控制;⑧数据保密方案评审标准如下:1、前述8项中有缺项的,每项扣4分;2、前述8项中有缺陷的,每处扣2分;本项满分为32分,按上述要求扣完为止,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计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朱女士
电话:0731-****5026
2、采购人
名称:****
地 址:**市**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
联系人:朱女士
邮编:410000
电话:0731-****5026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市**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9楼1901室
联系人:刘庆、彭爱华、田野、汪冶、曾丹奇
邮编:410001
电话:0731-****8855、180****1216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