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博鳌镇镇墟整体风貌,保障夜间亮化效果,提升小镇形象与品质,保障群众夜间出行安全,我单位决定开展博鳌镇镇墟路灯维护项目,现公开遴选项目服务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博鳌镇镇墟路灯维护项目
2.估算金额:7.651万元(最终按实际发生计取费用)
3.建设单位:****
4.工作内容:路灯检修,包含更换灯泡、灯头、灯杆、配电箱、地下电缆等。
5.计划工期:20天
二、报名资格要求(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1.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涵盖建筑工程施工、市政电气安装服务等内容;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介绍信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与评标则不需要);标书代写
4.博鳌镇镇墟路灯维护项目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不得更改,要求详见表格下方);
三、公告时间、联系方式等
1.公告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7日。
2.联系电话:0898-****8241
3.遴选评比:有意向竞标的单位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于公示时间截止第二日(2026年5月18日)上午10:00,由其法人或委托****镇社****中心三楼会议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我镇将组织竞标单位现场评比,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投标的单位,按照总价最低中标原则选取一家成交候选单位,未入选的单位不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报名单位在报名时需按本公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均不予审查。报名资格材料提供正本一份,封面备注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密封递交。报名资料须一次性提交齐全,后补不予接收;报名资料须真实可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3.成****政府门户网站公示2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初步确定为本次遴选成交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遴选公告有异议的,可于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实名书面向我单位反馈,非实名不予受理。
4.****对本次遴选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博鳌镇镇墟路灯维护项目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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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