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社区****中心)柴油发电机组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中选人名称:****
中选人地址:**省**市**区核桃堰路51号1栋1单元7层20号
预算金额:280000.00元;中选金额:2410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壹仟元整)。
三、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中选人名称 | 采购标的 | 规格型号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交货时间 |
| 1 | **** | 户外静音柴油发电机组设备 | KWA6S220V3 | 康沃 | 1 | 241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提供测试报告,测试合格后进人30天的试运行期。 |
四、评选专家名单
刘顺昭(采购人代表)、江忠木、王志力
五、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20%,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3360元(大写:叁仟叁佰陆拾元整)。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比选人在中选公告发布后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收取对象:中选人。
六、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公司,****,****公司。
七、评审结果排序
第一中选候选人:****;得分:97.96;
报价:241000元。
第二中选候选人:******公司;得分:97.33;
报价:238000元。
第三中选候选人:****公司;得分:96.06;
报价:250000元。
八、公告期限 (不少于3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发布公告媒介
****政府官网(http://www.****.cn/)
十、其他补充事宜
未通过资格或符合性审查的比选申请人名单及原因
1、******公司;原因:未提供技术要求中★所需材料有效支撑。
2、**衡澜****公司;原因:未提供技术要求中★所需材料有效支撑。
3、****公司;原因: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成本要素及必要证明材料(异常低价措施环节)。
4、****公司;原因:商务要求未完全响应。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信息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38-****335
****集团成员单位:****中心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泰**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楼1号
联系方式:0838-****777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38-****777
十二、区卫健局监督电话:0838-****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