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采购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进行公开邀标比选,现诚邀具有相关资质且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方:****
(二)项目名称: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周期:服务期为3年
(三)项目预算:**年度限价2万元/年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服务内容为协助采购方(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书;参与采购人项目谈判、进行法律分析和论证;受采购人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二、具备条件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四、评标方法
****小组,进行现场评审。参选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在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工作需要的情况下,以综合评分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综合评分表详见附件1,****公司不需要到现场参加比选会)。
五、报名安排
截止时间:报名时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材料现场送达,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17:00,逾期将视为无效投递,密封及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无效。加急标书代写
报名地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街一段1号A310室
联系电话:0838-****393
联系人:邬老师
****
2026年5月14日
附件下载:加急标书代写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