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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申请解除**峰景项目商品房及车位预售款监管,我局已受理,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至2026年5月20日。如公示期内对该项目工程建设款项有异议,请书面提交****并提供佐证材料,联系电话(0835-****226)。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提出的异议不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约定,我局将解除对**峰景项目商品房及车位预售款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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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