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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马瑶族自****基地****中心建设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巴马瑶族自****基地****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二章竞标人须知→10.1.1价格文件组成 |
无“3)如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成本占比的声明函;(格式后附) 。”该项内容。 |
增加“3)如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成本占比的声明函;(格式后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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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和说明→一、项目采购需求一览表1.7 |
1.7-信息发布显示设备 |
1.7-信息发布显示设备 |
| 3 |
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二、评审标准 →3、详细评审 |
无“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
增加该项内容:(6)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 所有供应商提供参与投标竞争的均为本国产品,则不再执行支持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 4 |
截标时间标书代写 |
截止时间:2026年5 月18日11时00分标书代写 |
更正后截止时间:2026年5 月22日11时00分标书代写 |
更正日期:2026年5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巴马镇寿乡大道179号
联系方式:0778-****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壮族自治区**市**区庆远镇城南**路安置区F栋6号
联系方式:077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潘艳 电 话:0778-****888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