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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623MACWJ5AK2B | 建设单位法人:普智勇 |
| 吕健冬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州**县鸡街乡 |
| **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县 **省**州**县鸡街乡 |
| 经度:103.431667 纬度: 27.61444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28 |
| 文环复〔2024〕3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0000 |
| 122.4 | 运营单位名称:**** |
| ****2623MACWJ5AK2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高科****公司 |
| 915********894362W | 验收监测单位:**高科****公司 |
| 915********894362W | 竣工时间:2026-01-1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云助手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1座110千伏升压站和37个太阳能光伏方阵,其中3000千瓦方阵27个、2400千瓦方阵2个、2100千瓦方阵3个、1800千瓦方阵2个、1500千瓦方阵3个,投产后预计年平均上网电量14426.82万千瓦﹒时。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1座110千伏升压站和37个光伏子方阵,其中3200kW方阵25个,2900kW方阵1个,2600kW方阵4个,1600kW方阵5个,1300kW方阵2个和37个太阳能光伏方阵,投产后预计年平均上网电量14426.82万千瓦﹒时。 |
| 由于地形原因项目主体工程中装机总容量不变,光伏方阵数量不变,光伏方阵大小有调整;逆变器功率变大20KW,数量减少11台,总容量不变;箱变数量不变,容量大小有所调整;分接箱数量减少2个;集电线路长度为增加0.6km,其中直埋电缆线路增加长度为0.1km,架空线路增加长度为0.5km,架空线路设塔基减少20个;塔基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共减少0.1hm2;其余内容与环评一致,且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属于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是使用物理学的光生伏特效应(是一种量子效应)直接将太阳能光能转变为电能,太阳能光伏发电的优点是:没有运动部件,无噪声、无污染、模块化安装,建设周期短,避免长距离输电,可就近供电。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属于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是使用物理学的光生伏特效应(是一种量子效应)直接将太阳能光能转变为电能,太阳能光伏发电的优点是:没有运动部件,无噪声、无污染、模块化安装,建设周期短,避免长距离输电,可就近供电,是今后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 |
|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扬尘控制、水土保持、噪声控制、生态保护;运营期噪声防治、电磁辐射防护、生态恢复、固废处置等。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环保设施除升压站内设1个0.5m3隔油池,2m3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3m3/d)。其余皆与环评一致,落实了施工区与运营期各项环保要求,包括扬尘控制、水土保持、噪声控制、生态保护、噪声防治、电磁辐射防护、生态恢复、固废处置等。未降低环保要求。 |
| ****设备处理能力减少2m3/d(人员定额未变,轮班制,适当减少容量),无重大变动,环保设施与措施按照环评批复及现场实际优化要求落实,未降低环保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施工中禁止超计划占, 尽可能少占用植被,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征占用林地要报请林业部门批准后方可占用,施工道路修建时应遵循尽量少破坏地表植被的原则,光伏方阵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严禁抛荒、撂荒。项目用地不得占用有林地、 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 火烧迹地, 以及年降雨量 400 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 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 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 50%的灌木林地, 避让自然保护区、 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 生态保护红线、 永久基本农田、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加强场内道路边坡防护措施, 严格执行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水保措施。电缆沟槽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 避免长时间裸露集, 管沟回填结束,对扰动地表进行撒草绿化, 草种选择当地适生、 抗逆性强的植物。 临时堆土场四周设置临时拦挡, 截排水沟, 堆土坡面用临时土工布覆盖, 施工结束表土用于覆土后, 再对该区域统一进行撒草恢复。 (2)坚持“先防护, 后施工” 的原则, 以确保两栖和爬行动物的通道, 特别是两栖动物的通道畅通;加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 通过标志牌、 法律宣传等措施进行宣传, 严禁猎杀兽类, 严禁捕蛇、 捉蛙和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 (3) 临近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施工区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 优先建设围栏,确保主要工程施工在围栏内进行, 禁止越线开发。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 基本农田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 基本农田内设弃渣场、 堆土场等临时施工设施。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 严禁捕猎、 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 靠近生态保护红线一侧设置标识标牌。 (4)尽可能的避开在大风和雨天条件下施工, 及时做好裸露面的覆盖挡护措施;在满足工程施工、 光伏板装要求的前提下, 尽量减小该区的扰动面积和对地表的扰动程度; 按照主体设计在道路内侧布设排水沟, 加强后期运行管护, 保证排水沟通畅。 (5)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 加强监管,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 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尽量采用噪声小的施工机械。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 昏(早晨、 黄昏) 或夜间外出觅食, 在正午休息,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 尽量避免高噪声施工作业对鸟类和兽类的惊扰。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 以尽量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施工过程中按照批复占地面积施工,未出现超出计划占地;施工道路修建时遵循尽量少破坏地表植被的原则。项目用地不占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避让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临时堆土场四周设置临时拦挡,截排水沟,堆土坡面用临时土工布覆盖,施工结束进行撒草恢复。设置标志牌、 法律宣传等措施进行宣传,严禁猎杀兽类,严禁捕蛇、 捉蛙和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工程施工过程中采用噪声小的施工机械。 |
| 无变动,生态保护相关措施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未降低环保标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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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 全部回用于升压站内绿化,不外排 | 出水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 |
| 1 | 油烟净化一体机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4-2001) | 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 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A(GB 18484-2001)标准要求。 |
| 1 | 低噪主变器及设置隔声罩等措施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主变器及设置隔声罩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 | 升压站厂界周边及敏感点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
| 1 | 对危废贮存场所、事故油池等重点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油类、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 | 危废贮存场所、事故油池等重点区域已按要求采取防渗措施,无渗漏现象。 |
| 1 | 落实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理和处置。事故废油、检修废油、废旧蓄电池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其收集、暂存及转运过程中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进行管理,并做好台账记录。 | 升压站内配备1个10m2的危废暂存间。本项目共37个油式箱式变压器,每个油式箱式变压器旁配置1.5m3的事故油池。在主变旁设配备一个50m3的事故油池。 主变和箱变事故油池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 |
| 1 | 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地表植被、对当地动物的影响、水土流失影响、对区域景观的影响,要做好相应保护措施。 | 施工期已落实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措施,完成施工迹地生态修复 |
| 1 | 升压站设置事故油池、消防设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防范油类泄漏、火灾等环境风验。 | 已配套建设事故油池、消防设,施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完善。 |
| 场内道路尽量避开了冲沟较大且较多的山坡,尽量利用已有道路,以减少挖填方、避免破坏自然冲沟,沿线尽可能地靠近或通过较多的光伏阵列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尽量利用现有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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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环保搬迁相关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不涉及居民、企业或敏感点环保搬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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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区域污染物削减相关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为清洁能源发电项目,不新增大气、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无需实施区域削减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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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期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对施工迹地、道路临时占地等进行植被恢复;运营期加强生态保护。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按要求落实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对施工迹地、道路临时占地等进行植被恢复;运营期进行生态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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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功能置换相关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为**光伏电场,不涉及原有设施功能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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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运管期环培管理,定期开展噪声、电磁辐射等监测;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环保设施运维责任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明确环保设施运维责任;已按要求开展噪声、电磁辐射监测,结果均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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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