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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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每包各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兼投不兼中,即供应商可报名参与多个包,但至多中一个包,优先中包顺序依次为01包、02包、03包)。 2.项目预算: 01包(肉类,含肉禽、水产):500万元/每年; 02包(蔬菜,含水果):300万元/每年; 03包(调料,含干杂、蛋奶):200万元/每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01包: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或猪肉生产厂家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02包: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复印件。
03包: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复印件。
(九)供应管理能力。参与本副食品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稳定可靠的货源和丰富的供应保障经验,与一家或多家上游供应商、下游采购单位保持稳定的**,与上游供应商**必须保持3年以上,与下游采购单位**必须保持1年以上,本条款内**时间截止到参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时间。 标书代写
(十)团队服务能力。参与本副食品项目投标供应商,工作人员需满足招标人副食品供应保障需求,必须设立专门的项目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和财务人员负责对接招标人副食品供应项目,上述人员合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
(十一)资质管理能力。参与本副食品项目投标供应商,****食品行业ISO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检验检疫能力或与定点检疫机构有长期**关系,必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食品安全管理员等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十二)仓储运输能力。参与本副食品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招标人所在地所在市县具备承担招标人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营业场所或库房、中转仓、****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仓储设施和配送车辆必须满足招标人副食品供应储存、中转、运输需要,仓储面积必须满足所供招标人7日份生给养库存需求。仓储、运输还应根据不同品类副食品保障需求,具备相应的冷藏、冷冻以及冷链配送能力。
(十三)应急保障能力。参与本副食品项目投标供应商,对于食品安全、仓储和配送等3个方面必须具备及时有效的应急保障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处理相关问题,对招标人提出的临时供货等特殊需求具有完善详细的处理方案和处置措施,能够在6小时内满足招标人应急保障需求,并且能够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必要的伴随保障服务。
(十四)数据处理能力。参与本副食品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人需求,具备对副食品的品种、数量、价格等关键要素信息读写、抓取能力和数据上传、下载功能,能够与招标人使用的智能秤、智慧食堂等数智化系统实现数据交互,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制式订货单、送货单和结算单,并定期对副食品询价、定价、结算数据进行核算。
(十五)合同履约能力。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合同实质性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文件及澄清承诺等文件资料保持一致,合同签订后严格履行,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执行中,供应商确需变更投标文件明确的人员场地、设施设备和配送车辆等技术条件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副****小组报批,研究审议通过后方可变更,且变更后的技术条件不得低于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违反合同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供应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采取书面警告、扣除履约保证金、罚款、终止合同、3年或终身不得参与军队采购项目等处罚。
(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至 2026年05月21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7:30 (**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省 **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01包: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或猪肉生产厂家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02包: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复印件。
03包: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复印件。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年06月04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0:00 标书代写
(三)投标地点: **省 **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10:00 标书代写
(二)开标地点: **省 **市 标书代写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3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3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格式自拟);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01包: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或猪肉生产厂家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02包: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复印件。 03包: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复印件。 (二)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以最后一次提交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需在申领时间内),逾期将不受理。邮箱:****@qq.com。 (三)招标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开标地点:**省**市(具体地址详见招标公告)。标书代写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安助理
联系电话:135****0189
地 址:**省 **市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老师、叶老师
联系电话:182****6771、182****9809
地 址:**省 **市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易助理
联系电话:147****6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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