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蘑菇总动员经营产业提档升级项目游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备注 |
| 蘑菇总动员经营产业提档升级项目游乐设备采购 |
****204.00 |
10 |
1 |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204.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标书代写(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交易中心(万盛区)(https://www.****.com/wanshengweb/)”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标书代写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21日。
(四)招标文件发售: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将《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以PDF格式,并注明单位名称)发送至****@qq.com(QQ邮箱)进行报名,报名时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收款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坡支行
银行账号:****37387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地点:万盛经****交易中心(万盛经开区松林路111号国能天街8号楼4楼)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4日**时间09:30标书代写
(七)开标时间:2026年6月4日**时间09:30标书代写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标书代写
五、投标保证金(一)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
(1****银行:****银行****公司**万盛支行
银行账号:311********005125
1.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日17时00分。标书代写
2.转款备注:投标人务必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保证金)。
3.****银行转账(电汇)时,****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汇款的时间要求;请投标人使用网银及柜台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本项目不接收柜台现金存款、结算卡、刷POS机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如果由于投标人未按以上约定方式缴纳保证金导致无法参与投标和无法退付保证金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 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于该项目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承发包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三)保证金退还咨询
联系人:冉老师,咨询电话:023-****3703
六、****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交易中心(万盛区)(https://www.****.com/wansheng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标书代写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为国企采购项目,仅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配套文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
联系人:冉老师
电 话:023-****3703
地 址:**市万盛区勤俭路25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谭老师
电 话:023-****1888、159****0456
地 址:**市******广场C座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