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部门于2026年5月14日委托****承担 焉耆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焉耆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建设地点:焉耆县。
建设内容:本工程**水源工程1座、预沉池1座,其中:输水管道1长度为0.93km、水厂工程1座,输水管道2长度为22.15km,配套各类阀井86座,交叉建筑物11处,其中穿高速公路1座、穿渠道4座、穿路6座,水厂工程1座及配套设施。
水源工程:包括引水渠道、引水闸、前池、取水泵房等四部分组成。
预处理工程:预沉池1座,配套阀井8座,其中:预沉池闸阀井6座,渗井2座。
输水工程:输水管道1长度为0.93km,采用管径DN800(1.2MPa),配套阀井8座(闸阀井1座,进排气井2座,排水井2座,排沙井1座,渗井1座,减压阀井1座),输水管道2长度为22.15km,采用管径DN800(1.2MPa),配套阀井阀井37座(闸阀井10座,进排气井10座,排水井8座,排沙井4座,渗井4座,减压阀井1座。交叉建筑物3座(穿路1处,穿高速路1处,穿支渠1处)。
水厂工程:包括水处理间、**池等配套设施,配套阀井6座,其中:**池放水管闸阀井2座,溢水管渗井2座,泄水管渗透井2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维吾尔自治区****县**路442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52****4407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地址:****高新区(**区)正扬路街道冬融街566号2号楼2024-DP区028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991-****856
Email:****@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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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