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教育考试院2026年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互联互通、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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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中心互联互通设备、考点级前端考场监控系统(含考点级互****教育局、****考试院办公大楼安防监控系统维保服务。其中包含:高考、学考、中考、自考、成考、研考、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高考艺术联考前完成对五区一县一市的区县级巡查****学校的考场前端监控系统(含互联互通设备)维护、保障工作,在每次考试****考试院完成巡查系统的联调工作,务必确保每次考试期间设备的正常运行(需签订责任状和维保单位确认单)。

二、相关标准:

执行相关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

三、技术规格:

(一)项目服务清单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所属行业

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2026年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互联互通、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服务

****中心互联互通设备、考点级前端考场监控系统(含考点级互****教育局、****考试院办公大楼安防监控系统维保服务。其中包含:高考、学考、中考、自考、成考、研考、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高考艺术联考前完成对五区一县一市的区县级巡查****学校的考场前端监控系统(含互联互通设备)维护、保障工作,在每次考试****考试院完成巡查系统的联调工作,务必确保每次考试期间设备的正常运行(需签订责任状和维保单位确认单)。

1

295320.00

29532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2025年承担考试组考任务统计

序号

考点名称

建设年限

承担国家教育类考试
场次

全年共承担考试任务次数

高考

学考

自考

成考

研考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教师资格证笔试

艺考

场次

场次

场次

场次

场次

场次

场次

场次

1

****一中****学校

2018.9

2

1

1

4

2

****中学

2022.5

2

1

1

4

3

****中学

2021.5

1

1

2

4

****中学

2021.5

1

1

1

3

5

****中学

2016.11

1

1

1

3

6

****学校(原雅礼**、**一中)

2018.9

1

1

1

3

7

****中学

2018.9

1

1

8

****学校

2018.9

1

1

2

9

****中学

2017.9

1

1

1

3

10

****中学

2018.5

1

1

1

1

4

11

****中学

2017.5

1

1

1

3

12

****学校

2021.5

1

1

13

******中学(天顶校区)

2017

1

1

2

14

西雅中学

2020.11

1

2

3

15

****学校

2020.6

2

1

3

16

****中学(梅**校区)

2021.12

1

2

3

17

长****学校(原20中)

2019.5

1

1

2

18

****中学

2017.5

1

1

1

3

19

****中学

2018.2

1

1

1

3

20

****学校

2017.4

1

1

1

3

21

****中学

2017.8

1

1

2

22

****中学

2019.1

1

1

2

23

**师大附中

2021.4

1

1

1

3

24

****中学

2018

1

1

25

****中学(原七中)

2019

1

1

1

3

26

****中学

2020.4

1

1

2

27

****学校

2020

1

2

3

28

****中学

2020.4

1

2

3

29

****中学

2019

1

1

2

30

****中学

2016.5

1

1

2

31

****中学

2021.4

1

1

2

32

**市**区****学校

2017.3

1

1

1

3

33

****中学

2021.3

1

1

34

****学校

2022

1

1

2

35

****学校

2019

1

1

36

****中学

2021

1

1

37

******小学

2020

2

2

38

****中学

2020

1

1

2

39

****中学

2021.5

1

1

1

3

40

****中学

2021.8

1

1

2

41

****中学

2018.1

1

1

1

3

42

****中学

2020.4

1

1

1

3

43

****中专

2022.5

1

1

1

3

44

****中学

2022.5

1

1

2

45

******学校

2021.11

1

1

2

4

46

****学校

2021.1

2

1

1

4

47

长郡斑马湖

2020.5

1

1

2

48

****学校

2021.5

1

1

1

3

合计

19

12

17

13

8

29

21

2

121

(三)人工巡检、值守服务费

1、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天数

各项考试

考试天数

备注

高考

学考

中考

自考

成考

艺考

研考

教资笔试

自考、教资笔试为上、下半年各一次

考试天数

3

3

3

4

2

2

2

2

合 计

21

2、人工服务要求

技术工程师:合理安排时间负责考前巡检和考试期间值守服务。提供7*24小时保障响应;负责每次考前系统巡检和区(县)市、**市****指挥中心值守,配合完成考前网上巡查系统的联调和考试值守保障等工作,务必在考试前处理好所有系统问题并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人员及设备安排,确保考前所有系统正常运行。(各考试人次数,依据往年安排考点做参考,其中自考、教资笔试每年2次)

3、人工服务安排

技术工程师:

(1)全年8项考试任务和21天考试时间及2个区级巡查系统考前1天巡检、考试期间值守技术工程师(**区、**区)系统巡检、值守技术工程师,按照每项考试天数*1人次,共需64次/人工。

(2)全年8项考试任务和21天考试时间,**市****指挥中心考前1天调试(高考3天、研考3天)、考试期间值守技术工程师,考前巡检联调2天/人次,共需54次/人工。

(3)全年8项考试任务和21天考试时间,对照考点承担2025年组考任务中:

高考19个考点考前巡检1天/次,值守3天/人次,需76次/人工。

学考12个考点考前巡检1天/次,值守3天/人次,需48次/人工。

中考29个考点考前巡检1天/次,值守3天/人次,需116次/人工。

自考17个考点考前巡检2天/次,值守4天/人次,需102次/人工。

成考13个考点考前巡检1天/次,值守2天/人次,需39次/人工。

艺考2个考点考前巡检2天/次,值守2天/人次,需8次/人工。

研考8个考点考前巡检1天/次,值守2天/人次,需24次/人工。

教资笔试21个考点考前巡检2天/次,值守2天/人次,需84次/人工。

合计497次/人工。

(4)按照**县、**市、**市高考点配合考前1天巡检合计27个,配合考前巡检工作,按照每个考点考前巡查1天/人次,共需27次/人工。

(5)全年21天考试时间,每天1次/人工,共需21天。

人工巡检、值守服务费

备注

天数 项目

高考

学考

中考

自考(上半年2天、下半年2天)

成考

艺考(音乐1天、美术1天)

研考

教资笔试(上半年1天、下半年1天)

考试天数合计

人次

合计

自考、教资笔试为上、下半年各一次。合理安排时间负责考前巡检和考试 期间值守服务。提供7*24小时保障响应;负责每次考前系统巡检和区(县)市、**市****指挥中心值守,配合完成考前网上巡查系统的联调和考试值守保障等工作,务必在考试前处理好所有系统问题并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人员及设备安排,确保考前所有系统正常运行。

考点考中

3

3

3

4

2

2

2

2

21

2个区级巡查系统考前1天巡检、考试期间值守技术工程师(**区、**区)

4

4

4

6

3

4

3

4

32

2

64

**市****指挥中心考前3天调试、考试期间值守技术工程师

6

6

6

10

5

8

5

8

54

1

54

考点级考前1天巡检及考试期间值守技术工程师

4

4

19

76

4

4

12

48

4

4

29

116

6

6

17

102

3

3

13

39

4

4

2

8

3

3

8

24

4

4

21

84

**县、**市、**市高考点配合考前1天巡检

1

1

27

27

**县、**市、**市2025年高考考点合计27个

人工总计

642/人次

总预算

295320元

以下为表格呈现方式:

说明:按照行业标准技术工程师10000元/月除以21.75工作日/月,计算得出人工460元/天(含通讯、交通、伙食费等包干费用),按总人工642*460计算得出项目总预算为:295320元。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成交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成交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 成交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 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2.3 成交人须将所有产品安装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

3、质量保证

3.1 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 整体项目质保一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3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

4.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3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培训

5.1 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定期为其免费培训,直至相关人员能完全熟练操作。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履约验收工作程序启动后,采购单位****,负责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

2、测试验收

2.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2.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1 付款人:****考试院(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六月高考、学考、中考顺利结束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十月自考、成考考试顺利结束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合同期满且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即合同金额的20%。

★2、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供应商须承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2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无效,取消成交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为确保市级巡查系统、区县级巡查系统及考点巡查指挥系统转发设备及监控的正常运转,供应商须承诺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市级巡查系统、区县级巡查系统及考点巡查指挥系统转发设备及监控等主要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对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如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资格”****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承诺在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给采购人核对并复印存档(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可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设备及材料购置、产品运输及保管、安装及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质保期保修维护等所有的人工、管理、培训、保险、财务费用等),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单位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违约责任

6.1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及采购需求提供维保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达标、考试保障期间出现系统故障、设备停运等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合同款项,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10%;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拒付剩余款项,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须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6.2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提供7×24小时技术响应、故障处理不及时、巡检值守不到位,经采购人书面催告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整改到位的,每逾期1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6.3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虚假制造商承诺函、虚假维保记录等材料的,一经查实,采购人立即取消其成交资格、解除合同、拒付所有款项,****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6.4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须在15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整改及再次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2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

6.5成交供应商擅自转包、分包本项目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6.6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配合采购人完成系统联调、责任状签订、维保确认单签署等工作,影响考试保障进度的,每出现一次,扣除合同总金额3%的款项;累计出现3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7成交供应商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纠正,逾期未纠正的,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直至整改合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另行赔偿。

7、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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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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