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龙街道物业管理****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万家丽北路龙塘安置小区c13栋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县**省**县星沙街道****中心Z1栋2104室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本项目合同金额:****965.59元/年;两年共计****931.18元 2、合同年限:两年,合同一签一年,本合同有效期于2026年5月15日起至2027年5月14日止为第一年合同期。 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 (一)专职社工服务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参与和指导街道所属小****委员会的筹建和成立、业主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制定、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及其承接查验等工作; 2.负责按照物业服务行业标准体系要求,开展物业小区的巡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考评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合同落实服务质量,保障水、电、气等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3.负责与县内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收集、处理和反馈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各项问题,协调处理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物业活动各方主体之间的矛盾纠纷; 4.负责联系、指导、监督小区公用设施的应急维修。负责指导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划转及管理等工作; 5.负责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小区的文明创建、小区党组织建设、雷锋志愿服务和智慧小区建设等工作; 6.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各项预警机制; 7.完**住保局、****委员会办公室、街道、所在社区交办的其他物业管理工作。 (二)采购人与中标单位职责划分: 1.采购人主要职责: (1)负责专职社工的日常管理; (2)按时按标准向中标单位拨付专职社工的工资与福利待遇费用; (3)及时向中标单位通报其人员的履职情况,有权向中标单位提出调换不合格人员。 2.乙方单位的主要职责: (1)负责专职社工的招聘、培训,按时向采购人提供符合要求的专职社工人员; (2)按时按标准向专职社工支付工资和相应的福利待遇。 (3)向采购人收取管理费。 2.人员配置要求(一)专职社工服务的基本要求: 1.45 周岁以下; 2.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人员管理: 1.专职社工数量:不少于20 人。 2.实行由采购人和中标单位的双重管理制。日常管理由采购人负责,人事方面管理由中标单位负责。 3.需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无 4.其他要求(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2) 服务地点:**县********社区、****社区、****社区、湘郡社区、湘瑞社区、****社区、湘润社区、****社区、湘滨社区、**社区、长湖社区、湘贸社区、中南社区、锦元社区、土桥社区、湘绣社区、石子社区、利槟社区、万景社区、高沙社区。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包干方式服务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7741.3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按季度支付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7741.3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按季度支付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7741.3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按季度支付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7741.3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按季度支付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7741.3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按季度支付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7741.3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按季度支付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7741.3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按季度支付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7741.4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按季度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营业部(****:180********004759) 3.预付款保函: 否 1、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季度末由采购人组织绩效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根据考核结果由中标人出具正式税务发票,次季度月初5 日前采购人支付上季度应付服务费给中标人。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人员工资、绩效奖、年终奖、津贴、补助、培训、财务、食宿、交通工具包括油耗与维修、服装及其他装备等所有费用,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等所有税费。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附件: 考核内容和办法 总分:100分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5-15 —— 2027-05-14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按招标文件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无。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负责专职社工的日常管理; 5.按时按标准向中标单位拨付专职社工的工资与福利待遇费用; 6.及时向中标单位通报其人员的履职情况,有权向中标单位提出调换不合格人员。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负责专职社工的招聘、培训,按时向采购人提供符合要求的专职社工人员; 5.按时按标准向专职社工支付工资和相应的福利待遇。 6.向采购人收取管理费。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6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无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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