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水文应急监测设备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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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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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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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苏发改投资发〔2024〕2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和国家投资,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省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水文应急监测设备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市。

2.2本合同项目招标内容:119台(套)水文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含水位雨量、流量、泥沙、河道地形测量、水质应急监测设备)以及水文应急通讯指挥的采购。

2.3本合同项目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21日(**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在**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省公共**交易网—**省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标书代写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9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标书代写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电子标服务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7916,客服QQ:****019308;如遇登录**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631,客服QQ:****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百盛,客服电话:400-6666-101、025-****2190,客服QQ:****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为暗标)。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指项目负责人,含委托代理人)应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应明显标注,以便于评审。

7.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第1.4.3项中第(4)目“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9.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0.95;0.96;0.97,开标现场抽取;

β—T×α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2%;65%,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此处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平均值。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10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省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水文应急监测设备标最高投标限价为70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

(1)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质保期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供货业绩按以下评分办法计分: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水文监测设备采购项目业绩,50万元≤单项签约合同金额(合同签约价)<100万元,每提供1个得1分;单项签约合同金额≥100万元,每提供1个得2分。有多个合同业绩的,累计算分,满分为6分。

注:①采购项目业绩中必须包括双频回声测深仪、手持式ADV、激光测沙仪、便携式多波束测深仪、三维激光扫描仪、便携式快速毒性测定仪、便携式测油仪、KU波段便携式卫星地面站、KA波段便携式卫星地面站、卫星定位仪这10种主要水文监测设备中至少一种设备。

②单项合同业绩中,如果不是纯水文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只以单项合同中双频回声测深仪、手持式ADV、激光测沙仪、便携式多波束测深仪、三维激光扫描仪、便携式快速毒性测定仪、便携式测油仪、KU波段便携式卫星地面站、KA波段便携式卫星地面站、卫星定位仪水文监测设备采购及相关部分总金额(应提供相关金额的证明材料,不明确的将不予赋分)作为单项合同金额进行评审。须以与最终用户签订合同为准(转包和分包合同不予赋分)。

③业绩要求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6

质保期

本项目质保服务期为1年,供应商每增加一年得1分,满分2分。(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

2.2.4

(2)

技术评分标准(技术部分为暗标)

设备选型响应性

设备配置、选型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得30分,有1项不满足,扣1分,其中带“★”的指标,有1项不满足,扣3分。

注:双频回声测深仪、手持式ADV、激光测沙仪、便携式多波束测深仪、三维激光扫描仪、便携式快速毒性测定仪、便携式测油仪、KU波段便携式卫星地面站、KA波段便携式卫星地面站、卫星定位仪具体技术性能指标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盖章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图片应为黑白色,证明材料上出现的设备生产厂家名称不受暗标的限制),每缺少一种设备证明材料,扣3分。

30

供货方案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提供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周期、生产设备的匹配度、工期进度安排、运行调试等。

供货方案内容完整、结构严谨、合理且能够针对采购项目内容要求而细化制定,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健全,整个方案语言表述准确清晰的得6分;

方案内容较满足采购需求、较完整、方案语言表述有一定偏差、经完善后可行的得4分;

方案结构层次一般,内容不完整,逻辑混乱、存在科学原理错误、不可行的内容的得2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6

技术培训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制定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进度时间、培训计划、培训质量保证措施等,****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培训方案详细、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合理可行、完全符合本项目需求,得3分;

培训方案较详细、主要内容未遗漏、条理较清晰、较符合本项目需求,得2分;

培训方案不详细、遗漏主要内容、基本合理可行、条理一般清晰、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3

售后服务

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服务体系、服务内容、响应时间、售后及服务承诺内容等,****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具体,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得3分;

售后服务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

售后服务方案较为简单,可操作性欠缺的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3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5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在评标基准价100%以上的,每高1%,在50分基础上扣1分;

在评标基准价100%以下的,每低1%,在50分基础上扣0.5分;

注:最低得0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50

合计

100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省水利工程****办公室,联系方式: 025-****8131。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如下网站发布:**省公共**交易网、**水利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路5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854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江东街18号1幢606室

邮编: 210019

项目负责人:陈军

联系人:马时春、王玉燕、陈军

电话:025-****8454

传真:025-****8777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银行**市城南支行****银行及账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账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11.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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