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比选项目名称
****零星维修项目
二
项目业主
****
三、
项目地址
**市**区**一巷77号
四
项目概况
****学校零星维修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规范、科学、高效实施,依据**教函【2021】11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学校的零星维修项目服务商进行比选。
适用范围:学校零星维修项目是指在不同时段、不同类别且单个项目总投资3万元以下的基建项目。
五
项目内容
资质要求
各位供应商按参加比选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声明函);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vn查询为准);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声明函);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提供近三年相关材料)。
产品及服务要求
(1)本项目点位为****。具体施工过程中若有调整以业主方指定为准;
(2)供应商具有完善服务体系支持,包括服务响应机制,7×24小时维修响应,接受和解决一切因维修问题引发的一切纠纷和投诉。
六、
比选资料递交
1.公司盖章,完全密封;
2.比选资料必须在2026年5月20日17:00时前递交到****门卫室。
采购方联系人:吴老师 180****2536
3.在响应文件的密封袋上应标明比选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密封章。标书代写
七、
比选结果确定
业主方根据投标方的比选文件内容(资质、价格、****分校区确定比选结果,并在学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再签订合同。此次比选确定的供应商,合同一年一签。业主方根据供应商上一学年度的综合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若不再续签,则重新组织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