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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14 |
| 名称: | 关于****方案调整-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5-14 | |
| 主题词: | |||
我局收到****报审的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村委会、梅花村委会地段,《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6)**县不动产权第****424号、****425号、****464号、****465号、****466号,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861181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博规地字第[2007]0155号。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厂区调整
建设项目内容:****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后该项目由9栋2-5层厂房、2栋5层办公楼、1栋6层宿舍、1栋3层饭堂、1栋2层设备用房以及2栋1层值班室组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计算指标用地面积86118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84795.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2047.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9299.62平方米(地上158639.62平方米,地下660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62019.38平方米,建筑系数61.38%,容积率1.91,绿地率10%,工业项目所需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地面积4026.62平方米(占总用地面积的4.75%),其建筑面积19233.65平方米(占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2.07%)。机动车停车位484个,非机动停车位30个。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政府门户网(http//www.****.cn)、现场和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联系方式。该公示文件为核发行政许可的批前公示,根据《**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办法(试行)》规定,主要技术指标的审核比对只进行形式审查,后续应以核发许可证为准。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2)****623
******局
2026年5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