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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批办法(试行)》和《**社会救助实施细则》,为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打造阳光低保。现将2026年5月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20日,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向有关部门反映。
监督及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纪委监委驻市管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0872-****213
**县普淜镇 电话:0872-****015
附件: 普淜镇2026年5月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公示名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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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