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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 项目类型 | 农林开发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市****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自治区-**市-**县 |
| 说明 |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和《****水利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藏水保〔2018〕58号)等文件要求,建设单位****于2026年4月12日在**县主持召开****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特邀专家、方案编制单位**杨凌绿诚****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市****公司、监理单位**大****公司及施工单位****等代表共7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5月12日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市****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工/180****7125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