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年产8000万只各类高性能弹簧及表面处理技术技改项目

审批
浙江-绍兴-诸暨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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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3605362金雷
孟开仁**省**市**市
**市陶朱街道千禧路26号厂区和**市陶朱街道展诚大道88号厂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新增年产8000万只各类高性能弹簧及表面处理技术技改项目****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C3483-C3483-弹簧制造
**省**市**市 陶朱街道千禧路26号厂区和陶朱街道展诚大道88号厂区
经度:120.20802 纬度: 29.75755****环境局****分局
2021-05-13
诸环建〔2021〕141号913********3605362001Q
2025-08-2819600
220****
913********3605362**市****公司
****0681MA2BH0JE9D**普洛****公司
913********049908G2025-09-10
2025-09-152026-04-30
2026-04-132026-05-09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413Yug4T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新增年产8000万只各类高性能弹簧新增年产8000万只各类高性能弹簧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展诚大道厂区:①钢丝→冷卷→回火→磨簧→抛丸→修**型→磷化→烘干→喷塑烘干→检测→包装入库; ②钢丝→冷卷→回火→磨簧→抛丸→修**型→酸洗→发黑→烘干→检测→上油→包装入库。 千禧路厂区:①钢丝→冷卷/热卷、淬火→回火→抛丸→修**型→磷化→烘干→喷塑烘干→检测→包装入库; ②钢丝→冷卷/热卷、淬火→回火→抛丸→修**型→酸洗→发黑→烘干→检测→上油→包装入库; ③钢丝→冷卷/热卷、淬火→回火→抛丸→修**型→电泳清洗→烘干→检测→包装入库。展诚大道厂区:①钢丝→冷卷→回火→磨簧→抛丸→修**型→磷化→烘干→喷塑烘干→检测→包装入库; ②钢丝→冷卷→回火→磨簧→抛丸→修**型→酸洗→发黑→烘干→检测→上油→包装入库。 千禧路厂区:①钢丝→冷卷/热卷、淬火→回火→抛丸→修**型→磷化→烘干→喷塑烘干→检测→包装入库; ②钢丝→冷卷/热卷、淬火→回火→抛丸→修**型→酸洗→发黑→烘干→检测→上油→包装入库; ③钢丝→冷卷/热卷、淬火→回火→抛丸→修**型→电泳清洗→烘干→检测→包装入库。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水:展诚大道厂区无生产废水,只有员工生活污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市政雨水管道;项目粪便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后排入城市截污管网,最终****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千禧路厂区产生废水为表面处理工艺废水、反冲洗废水、酸雾喷淋废水、纯水浓缩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市政雨水管道;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经中水回用装置进行回用,其余部分与经处理达纳管标准的生活污水(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一起汇集达标后排入城市截污管网,最终****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 2、废气:展诚大道厂区:①热处理废气:本项目实施后共有6条水淬火生产线,在每条水淬火生产线的感应加热设备上方设置油烟收集装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1个排气筒(1#)排放(排气筒高不低于15米)。弹簧生产过程中的对10台回火炉(小)和8台回火炉出气口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1个排气筒(2#)排放(排气筒高不低于15米)。②粉尘:项目实施后产生粉尘的工序有钢丝生产过程中的线材抛丸粉尘、弹簧生产过程中的抛丸粉尘和磨簧粉尘。钢丝生产过程中的线材抛丸粉尘:设计3台线材抛丸机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个排气筒(3#)排放(排气筒高不低于15米);4台线材抛丸机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个排气筒(4#)排放(排气筒高不低于15米)。弹簧生产过程中的抛丸粉尘以及磨簧粉尘:抛丸粉尘和磨簧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个排气筒(5#)排放(排气筒高不低于15米)。③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接入加热油烟废气排气筒(1#)排放。④焊接烟尘:项目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千禧路厂区:①抛丸粉尘:9台抛丸机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个排气筒(1#)排放(排气筒高不低于15米);9台抛丸机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个排气筒(2#)排放(排气筒高不低于15米);9台抛丸机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个排气筒(3#)排放(排气筒高不低于15米);6台抛丸机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个排气筒(4#)排放(排气筒高不低于15米)。②喷塑废气:1号和2号喷塑线中的喷塑粉尘经布袋除尘、喷塑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光氧化催化+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个排气筒(5#)排放(排气筒高不低于15米);3号喷塑线中的喷塑粉尘经布袋除尘、喷塑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光氧化催化+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个排气筒(6#)排放(排气筒高不低于15米);4号喷塑线中的喷塑粉尘经布袋除尘、喷塑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光氧化催化+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个排气筒(7#)排放(排气筒高不低于15米);5号、6号和7号喷塑线中的喷塑粉尘经布袋除尘、喷塑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光氧化催化+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个排气筒(8#)排放(排气筒高不低于15米)。③热处理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燃气废气:天然气燃烧烟气收集后与各自的淬火和回火炉废气排放口一起排放。3台回火炉和1台淬火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油烟静电处理后通过1个排气筒(9#)排放(排气筒高不低于15米);1台回火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油烟静电处理后通过1个排气筒(10#)排放(排气筒高不低于15米);3台回火炉和1台淬火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油烟静电处理后通过1个排气筒(11#)排放(排气筒高不低于15米);3台回火炉和1台淬火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油烟静电处理后通过1个排气筒(12#)排放(排气筒高不低于15米);2台淬火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油烟静电处理后通过1个排气筒(13#)排放(排气筒高不低于15米);2台回火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油烟静电处理后通过1个排气筒(14#)排放(排气筒高不低于15米);3台回火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油烟静电处理后通过1个排气筒(15#)排放(排气筒高不低于15米)。④盐酸雾废气:盐酸雾收集后经二级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个排气筒(16#)排放(排气筒高不低于15米)。⑤电泳废气:电泳有机废气经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个排气筒(17#)排放(排气筒高不低于15米)。⑥食堂油烟:经去除率为85%的油烟专用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由厂房屋顶排气筒(18#)排放。 3、噪声: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各类加工设备产生的噪声。降噪措施:①新增的设备应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的生产设备。②合理安排厂房布局,生产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高噪声设备底座设置减震基础,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③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④加强厂区绿化。 4、固废:展诚大道厂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钢丝及金属屑、废钢丸、金属粉尘收尘、焊接烟尘收尘、废油(废气处理)、废原料包装桶、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含油废抹布、废包装材料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废钢丝及金属屑、废钢丸、废包装材料****公司回收综合利用;金属粉尘收尘、焊接烟尘收尘按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含油废抹布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淬火液、防锈油桶现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厂区内按危废要求管理,后续在生产厂家不能回收利用的情况下,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密封桶收集后委托******公司回收处置;废液压油和切削液桶、废液压油和废切削液收集后委托****公司回收处置。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千禧路厂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钢丝及金属屑、废钢丸、抛丸粉尘收尘、喷塑粉尘收尘、废槽渣、废油(废气处理)、污泥、废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超滤膜、废包装材料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废钢丝及金属屑、废钢丸、废包装材料****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抛丸粉尘收尘、废超滤膜按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淬火油、防锈油、电泳涂料桶现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厂区内按危废要求管理,后续在生产厂家不能回收利用的情况下,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喷塑粉尘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油、污泥、废活性炭密封桶收集后委托******公司回收处置;废原料包装桶(无镍磷化液、脱脂剂、表调剂、液压油和切削液桶)、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槽渣、废过滤棉收集后委托****公司回收处置。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⑴一般固废管理要求: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一般固废不得露天堆放,堆放点做好防雨防渗。要求企业在厂内设立专门的一般固废堆场,防日晒、风吹、雨淋、渗漏,并严格收集、堆放过程中的管理。做好管理,产品、原料的堆放位置及固废堆场需明确,保持车间内整洁。 ⑵危险废物管理要求:企业应当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严格控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企业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危废仓库,尽量远离厂区内外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危废仓库需做好防腐、防渗、防雨“三防”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地面采用坚固、防渗、耐腐蚀的材料建造。危险废物在厂区内贮存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实施,危险废物均应采用专用盛装容器贮存,必须粘贴符合GB18597-2001附录A所示的标签,并应做好记录,注明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容器的类别、存放日期、外运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等,且分区存放,切实做到防渗、防泄、防漏、防腐、防雨、防晒、防风等要求,避免由于雨水淋溶、渗透等原因对大气、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危险废物在转运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与地方关于危险废物转移审批与转移联单制度;按危险废物就近处置原则,与企业所在区域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签定接收处置协议,同****管理部门备案,落实追踪制度,严防二次污染。危险废物的运输委托第三方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单位进行输送,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1、废水:展诚大道厂区无生产废水,只有员工生活污水。厂区已做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厂区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千禧路厂区产生废水为表面处理工艺废水、反冲洗废水、酸雾喷淋废水、纯水浓缩废水和生活污水。厂区已做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中和、氯化钙和絮凝剂絮凝沉淀)处理后部分经中水回用装置进行回用,其余部分与经处理达纳管标准的生活污水(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一同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1)展诚大道厂区: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水淬火废气、回火废气、线材抛丸粉尘、抛丸粉尘以及磨簧粉尘、焊接烟尘。①水淬火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②回火废气:8台回火炉(小)和6台回火炉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两个15m高排气筒排放。③抛丸粉尘:本项目新增的7台抛丸机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5#、7#~10#、12#排气筒排放,已批已建项目中3台抛丸机停用,另外2台抛丸机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2#排气筒排放。④抛丸粉尘以及磨簧粉尘:抛丸粉尘和磨簧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⑤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千禧路厂区: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抛丸粉尘、喷塑废气、回火和淬火废气、燃气废气、盐酸雾废气、电泳废气、食堂油烟。①抛丸粉尘:抛丸机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其中9台单独通过排气筒(1#~7#、10#~11#)排放,6台合并通过一个排气筒(12#)排放,已批已建项目有3台抛丸机已停用。②喷塑废气:全厂共有6条喷塑线,其中1号、2号和6号喷塑线已停用,3号喷塑线有两套相同的废气处理设施,喷塑粉尘经布袋除尘、喷塑烘干废气经光氧化催化+活性炭装置处理,经两套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尾气分别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4号喷塑线中的喷塑粉尘经布袋除尘、喷塑烘干废气经光氧化催化+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5号喷塑线中的喷塑粉尘经布袋除尘、喷塑烘干废气经光氧化催化+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③回火和淬火废气:3台回火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由油烟静电处理后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余回火炉和淬火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油烟静电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④燃气废气:淬火、回火炉加工中均采用天然气进行加热,天然气燃烧烟气收集后与各自的淬火和回火炉废气排放口一起排放。⑤盐酸雾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⑥电泳废气:经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⑦食堂油烟:经油烟专用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由厂房屋顶18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本项目两个厂区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各类加工设备产生的噪声,为尽可能减少噪声污染,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两个环节着手,两个厂区均采取了以下措施:①新增的设备优先用先进的、低噪声的生产设备。②合理安排厂房布局,生产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高噪声设备底座设置减震基础,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③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④加强厂区绿化。 4、固废:展诚大道厂区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钢丝及金属屑、废钢丸、金属粉尘收尘、焊接烟尘收尘、废油(废气处理)、废原料包装桶、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含油废抹布、废包装材料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废钢丝及金属屑、废钢丸、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公司综合利用;金属粉尘收尘、焊接烟尘收尘属于一般固废,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油(废气处理)、废原料包装桶、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回收处置(其中废原料包装桶中的淬火液、防锈油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含油废抹布、员工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处置。 千禧路厂区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是废钢丝及金属屑、废钢丸、抛丸粉尘收尘、喷塑粉尘收尘、废槽渣、废油(废气处理)、污泥、废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超滤膜、废包装材料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废钢丝及金属屑、废钢丸、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公司综合利用;抛丸粉尘收尘、废超滤膜属于一般固废,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喷塑粉尘收尘属于一般固废,回用于生产;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申能****公司处置;废槽渣、废油(废气处理)、污泥、废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回收处置(其中废原料包装桶中的淬火油、防锈油、电泳涂料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员工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处置。 展诚大道厂区已于厂区西南侧设置一处危废暂存间,面积约30m2,千禧路厂区已于厂区南侧设置3间危废暂存间,面积共计约50m2。两个厂区的危废暂存库均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要求,已做好防雨、防渗、防漏措施,同时标识标牌、周知卡、管理制度等已上墙。产生的危废及时收集,整齐堆放,定期清理,且设有专人做好相应的管理、贮存、交接、外运等登记工作,危废进出库有相应的台账记录。
①展诚大道厂区实际由电加热代替天然气燃烧加热,不产生燃烧废气,不属于重大变动。②展诚大道厂区的回火废气由一个排气筒排放改为两个排气筒排气,抛丸废气由两根排气筒排放改为9根排气筒排放;千禧路厂区的抛丸废气由4根排气筒排放改为10根排气筒排放,回火和淬火废气由7根排气筒排放改为4根排气筒排放,两个厂区实际抛丸机、回火炉数量减少,仅涉及合并排放与单独排气筒排放的变动,不新增污染物和排放量,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2.042 2.388 2.538 2.042 0 2.388 0.346
1.021 0.955 1.269 1.021 0 0.955 -0.066
0.102 0.048 0.127 0.102 0 0.048 -0.05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035 0.23 0.248 0.035 0 0.23 0.195 /
0.16 0.255 2.282 0.16 0 0.255 0.095 /
0 0 0 0 0 0 0 /
0.73 1.401 1.405 0.73 0 1.401 0.67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展诚大道厂区: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 厂区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废水排放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的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的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2 千禧路厂区:中和、氯化钙和絮凝剂絮凝沉淀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中和、氯化钙和絮凝剂絮凝沉淀)处理后部分经中水回用装置进行回用,其余部分与经处理达纳管标准的生活污水(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一同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废水排放口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的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总氮的排放浓度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要求;总铁、总锌的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展诚大道厂区:静电油烟净化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①水淬火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②回火废气:8台回火炉(小)和6台回火炉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两个15m高排气筒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DA001水淬工艺线油烟废气的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回火废气1和回火废气2的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 展诚大道厂区:布袋除尘器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 ①抛丸粉尘:本项目新增的7台抛丸机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5#、7#~10#、12#排气筒排放,已批已建项目中3台抛丸机停用,另外2台抛丸机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2#排气筒排放。②抛丸粉尘以及磨簧粉尘:抛丸粉尘和磨簧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1#~2#、4#~5#、7#~10#、12#抛丸废气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磨簧和抛丸废气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 千禧路厂区:布袋除尘器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 抛丸机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其中9台单独通过排气筒(1#~7#、10#~11#)排放,6台合并通过一个排气筒(12#)排放,已批已建项目有3台抛丸机已停用。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1#~7#、10#~12#抛丸机废气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4 千禧路厂区:布袋除尘、光氧化催化+活性炭装置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 全厂共有6条喷塑线,其中1号、2号和6号喷塑线已停用,3号喷塑线有两套相同的废气处理设施,喷塑粉尘经布袋除尘、喷塑烘干废气经光氧化催化+活性炭装置处理,经两套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尾气分别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4号喷塑线中的喷塑粉尘经布袋除尘、喷塑烘干废气经光氧化催化+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5号喷塑线中的喷塑粉尘经布袋除尘、喷塑烘干废气经光氧化催化+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1#~4#喷塑固化废气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5 千禧路厂区:油烟静电处理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源物综合治理方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3台回火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由油烟静电处理后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余回火炉和淬火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油烟静电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淬火和回火废气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源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的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1#回火炉废气和2#回火炉废气排放口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源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的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3#回火炉废气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6 千禧路厂区:二级碱液喷淋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 盐酸雾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盐酸雾废气排放口的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7 千禧路厂区: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电泳废气经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电泳废气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8 千禧路厂区:油烟净化设施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 食堂油烟经油烟专用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由厂房屋顶18m高排气筒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食堂油烟废气的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 本项目两个厂区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各类加工设备产生的噪声,为尽可能减少噪声污染,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两个环节着手,两个厂区均采取了以下措施:①新增的设备优先用先进的、低噪声的生产设备。②合理安排厂房布局,生产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高噪声设备底座设置减震基础,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③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④加强厂区绿化。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监测期间,(1)展诚大道厂区厂界南侧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及夜间偶发噪声、频发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厂界东、西、北侧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及夜间偶发噪声、频发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2)千禧路厂区厂界西、北侧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及夜间偶发噪声、频发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厂界东、南侧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及夜间偶发噪声、频发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展诚大道厂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钢丝及金属屑、废钢丸、金属粉尘收尘、焊接烟尘收尘、废油(废气处理)、废原料包装桶、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含油废抹布、废包装材料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废钢丝及金属屑、废钢丸、废包装材料****公司回收综合利用;金属粉尘收尘、焊接烟尘收尘按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含油废抹布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淬火液、防锈油桶现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厂区内按危废要求管理,后续在生产厂家不能回收利用的情况下,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密封桶收集后委托******公司回收处置;废液压油和切削液桶、废液压油和废切削液收集后委托****公司回收处置。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千禧路厂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钢丝及金属屑、废钢丸、抛丸粉尘收尘、喷塑粉尘收尘、废槽渣、废油(废气处理)、污泥、废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超滤膜、废包装材料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废钢丝及金属屑、废钢丸、废包装材料****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抛丸粉尘收尘、废超滤膜按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淬火油、防锈油、电泳涂料桶现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厂区内按危废要求管理,后续在生产厂家不能回收利用的情况下,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喷塑粉尘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油、污泥、废活性炭密封桶收集后委托******公司回收处置;废原料包装桶(无镍磷化液、脱脂剂、表调剂、液压油和切削液桶)、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槽渣、废过滤棉收集后委托****公司回收处置。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⑴一般固废管理要求: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一般固废不得露天堆放,堆放点做好防雨防渗。要求企业在厂内设立专门的一般固废堆场,防日晒、风吹、雨淋、渗漏,并严格收集、堆放过程中的管理。做好管理,产品、原料的堆放位置及固废堆场需明确,保持车间内整洁。 ⑵危险废物管理要求:企业应当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严格控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企业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危废仓库,尽量远离厂区内外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危废仓库需做好防腐、防渗、防雨“三防”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地面采用坚固、防渗、耐腐蚀的材料建造。危险废物在厂区内贮存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实施,危险废物均应采用专用盛装容器贮存,必须粘贴符合GB18597-2001附录A所示的标签,并应做好记录,注明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容器的类别、存放日期、外运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等,且分区存放,切实做到防渗、防泄、防漏、防腐、防雨、防晒、防风等要求,避免由于雨水淋溶、渗透等原因对大气、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危险废物在转运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与地方关于危险废物转移审批与转移联单制度;按危险废物就近处置原则,与企业所在区域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签定接收处置协议,同****管理部门备案,落实追踪制度,严防二次污染。危险废物的运输委托第三方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单位进行输送,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展诚大道厂区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钢丝及金属屑、废钢丸、金属粉尘收尘、焊接烟尘收尘、废油(废气处理)、废原料包装桶、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含油废抹布、废包装材料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废钢丝及金属屑、废钢丸、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公司综合利用;金属粉尘收尘、焊接烟尘收尘属于一般固废,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油(废气处理)、废原料包装桶、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回收处置(其中废原料包装桶中的淬火液、防锈油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含油废抹布、员工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处置。 千禧路厂区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是废钢丝及金属屑、废钢丸、抛丸粉尘收尘、喷塑粉尘收尘、废槽渣、废油(废气处理)、污泥、废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超滤膜、废包装材料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废钢丝及金属屑、废钢丸、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公司综合利用;抛丸粉尘收尘、废超滤膜属于一般固废,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喷塑粉尘收尘属于一般固废,回用于生产;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申能****公司处置;废槽渣、废油(废气处理)、污泥、废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回收处置(其中废原料包装桶中的淬火油、防锈油、电泳涂料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员工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处置。 展诚大道厂区已于厂区西南侧设置一处危废暂存间,面积约30m2,千禧路厂区已于厂区南侧设置3间危废暂存间,面积共计约50m2。两个厂区的危废暂存库均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要求,已做好防雨、防渗、防漏措施,同时标识标牌、周知卡、管理制度等已上墙。产生的危废及时收集,整齐堆放,定期清理,且设有专人做好相应的管理、贮存、交接、外运等登记工作,危废进出库有相应的台账记录。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一)生产过程风险防范措施 (1) 根据化学品的性质,分别考虑防火、防爆、耐腐蚀及排风的要求,储存化学品容器,使用点应设局部排风,以保证室内处于良好的工作环境。 (2)为保证职工安全,设有人员防护设备,如:自备式呼吸器、面罩、防护服等,并设有安全淋浴和洗眼器。 (3)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各工位人员对现场的化学品进行检查,泄漏或防渗漏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4)为了防止偶然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失,设计有完整、高效的消防报警系统,这个系统包括烟感系统,应急疏散系统,室内外消防装置系统,排烟系统和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5)各车间消防灭火设施配备和布置情况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 (二)“三废”治理设施 (1)废气处理设备故障 a对于废气处理装置,一旦发现废气超标排放等情况,需立刻停止生产,组织维修人员对废气治理措施进行维修,并在确保可正常运行后方可继续生产。 b要求日常工作人员加强对废气治理装置的维护,一旦发生处理效果不佳,应及时上报,并停止生产。 (2)固废堆场 a、在固废入库前查清废物的性质、成分,禁止将不相容的废物进行混合对方;危废仓库内应张贴相应的废物标签,明确废物的种类、性质、应急处置方式等。 b在固废堆放点应当设置防渗措施、围栏和导流沟,防止流体无组织蔓延及渗透。 c储存场所内应当配备消防器材、覆盖材料等应急物资,便于应急救援使用。 (3)地表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废水事故性排放为厂区发生火灾或泄漏事故,在消防灭火过程中产生的地面冲洗水或泄漏事故中产生的喷淋废水等未经收集直接排放,或者经收集后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导致事故废水可能进入清下水系统而污染附近水体或对接****处理厂产生较大冲击。 针对本项目可能导致的环境风险,两个厂区均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生产过程风险防范措施 (1)根据化学品的性质,分别考虑防火、防爆、耐腐蚀及排风的要求,储存化学品容器,使用点设局部排风,以保证室内处于良好的工作环境。 (2)为保证职工安全,设有人员防护设备,如:自备式呼吸器、面罩、防护服等,并设有安全淋浴和洗眼器。 (3)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各工位人员对现场的化学品进行检查,有泄漏或渗漏的包装容器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4)为了防止偶然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失,设计有完整、高效的消防报警系统,这个系统包括烟感系统,应急疏散系统,室内外消防装置系统,排烟系统和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5)各车间消防灭火设施配备和布置情况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 (二)“三废”治理设施 (1)废气处理设备故障 a对于废气处理装置,一旦发现废气超标排放等情况,能够立刻停止生产,组织维修人员对废气治理措施进行维修,并在确保可正常运行后继续生产。 b工作人员加强日常对废气治理装置的维护,一旦发生处理效果不佳,能及时上报,并停止生产。 (2)固废堆场 a、在固废入库前查清废物的性质、成分,禁止将不相容的废物进行混合;在危废仓库内张贴相应的废物标签,明确废物的种类、性质、应急处置方式等。 b在固废堆放点设置防渗措施、围栏和导流沟,防止流体无组织蔓延及渗透。 c储存场所内配备消防器材、覆盖材料等应急物资,便于应急救援使用。 (3)地表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厂区发生火灾或泄漏事故,在消防灭火过程中产生的地面冲洗水或泄漏事故中产生的喷淋废水等导入应急池中,经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企业已编制《****(大侣西路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千禧路26号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1月7****环境局**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330681-2025-003-L)。企业已配备若干应急设施(备)与物资,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员工应急能力。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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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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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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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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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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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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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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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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