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采购人)需开展2026年日常用品及五金工具采购,本着公开、公**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
****2026年日常用品及五金工具采购项目。
二、采购控制价
总预算6.5万元,其中日常用品最高控制价4万元,五金工具最高控制价2.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采购人不接受就本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折扣系数报价,折扣系数最低者为最低价,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购人将现场通过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资格不符合的情形导致响应被否决的,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的,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备注:
1.本项目为折扣系数报价,固**算单价=基准单价×成交折扣系数。
2.成交供应商所报的折扣系数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3.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成交供应商应遵循当时的市场价格标准,事先与采购人协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人,在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调整。
4.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评审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审阶段,采购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5.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服务地址
1.**区刺桐路288号质监大楼5-6层;
2.**万虹路20-1****中心办公大楼;
3.台商投资区杏秀路1055****中心大楼。
(二)服务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采用两种形式,其中一种先履行完毕,合同即为结束。具体为以下两种形式:
(1)以日常用品累计结算金额达到4万元,五金工具累计结算金额达到2.5万元为截点;
(2)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为截点。
(三)项目主要内容
详见附件4:省特检院**分院2026年日常用品及五金工具采购项目清单
(四)具体数量
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五)具体要求
1.因采购人无法准确描述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报价单中列明的品牌、规格型号的产品参数作为最低技术要求。
2.因实际工作中对采购项目会产生新的需求,报价单中无法涵盖所有产品,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采购的产品不仅限于此报价单中产品,报价单以外的产品供应商需承诺不高于市场同产品价格,并以最具市场竞争力的价格提供产品。
3.采购人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供货要求,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的供货需求后3个工作日内应将相应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送货时应附送货清单。
4.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正品且与订单一致,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6.成交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应采用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其中包装应适合远程运输,并能防潮、防冻、防震、防锈,不致因上述原因出现任何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对包装不妥造成的锈蚀及其他损失承担责任。包装材料应采用可回收材料并确保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7.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从次日起算)12个月(货物依法标注有效期的,其有效期不得少于质保期;国家有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为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正常使用中采购人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及时予以调换或维修。
六、验收方式
1.交货后成交供应商申请验收,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采购人须向成交供应商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且采购人有权进行退货处理。成交供应商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或二次送货,整改完毕或二次送货后,再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违约情况
1.成交供应商若存在无法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等情形,或是成交后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签订程序或单方解除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成交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提出供货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未按时交货的,每延误1个工作日(不足1个工作日按1个工作日计算),成交供应商应支付延期交货金额5%的违约金。成交供应商延迟供货,影响采购人工作的,采购人除了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违约金外,还有权向第三方购买该货物,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按实支付。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违约金达到合同总额30%,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是正品的,经查实,成交供应商须支付该货物价格三倍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因内在的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货物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产品设计缺陷、质量缺陷、其他内在缺陷等原因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负责,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采购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货时间延误,成交供应商应书面提交材料与采购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成交供应商延误时间。
6.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八、付款方式
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结算单价=基准单价×成交折扣系数。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在配送日常用品及五金工具过程中应及时统计未结算的合同金额,若累计配送金额达到采购控制价,应立即停止供货,并及时反馈采购人。若造成超额配送,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按月支付。验收通过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实际支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准确无误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3.如成交供应商逾期提供发票,则采购人相应付款期限顺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响应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及要求
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具体如下:
(一)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与附件1保持一致,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及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2保持一致,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二)报价文件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3一致,加盖公章)。
十、响应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11:00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区万虹路20-1****中心919办公室,邮编:362000标书代写
3.联系人:董女士,联系电话:0595-****0557
4.监督电话:0595-****8896
附件4:省特检院**分院2026年日常用品及五金工具采购项目清单(1).xlsx
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响应文件送达****(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作无效响应处理。标书代写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