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公示】关于灵沙乡制种园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审批
宁夏-石嘴山-平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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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1025/2026-0027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5月14日
标 题: 【批复公示】****园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审管批字〔2026〕131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复公示】****园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6〕131号

****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的请示》(灵政发〔2026〕1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园区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推进灵沙乡区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当地农户发展设施农业积极性,提高农村经济竞争力,有效改善村集体经济收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对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助力乡村**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灵沙乡西灵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基地,总占地面积24711.32㎡(合37.07亩),共计**拱棚13座,总建筑面积17010㎡,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道路工程及场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拱棚工程。**拱棚13座,其中74m×14m拱棚1座,建筑面积1036㎡;76m×14m拱棚1座,建筑面积1064㎡;80m×14m拱棚1座,建筑面积1120㎡;84m×14m拱棚1座,建筑面积1176㎡;88m×14m拱棚1座,建筑面积1232㎡;92m×14m拱棚1座,建筑面积1288㎡;102m×14m拱棚4座,建筑面积共计5712㎡;103m×14m拱棚1座,建筑面积1442㎡;104m×14m拱棚1座,建筑面积1456㎡;106m×14m拱棚1座,建筑面积1484㎡。

2.电气外网工程。安装200kVA变压器1座,安装电线杆6个、电缆排接箱6个、温棚配电箱13个,敷设电缆共计1150m,配套电缆套管及电缆沟土方等。

3.给水外网工程。安装给水管284m,配套建设砖砌阀门井及管沟开挖等。

4.道路工程。园区道路素土夯实1088㎡。

5.排水工程。**D=0.4mU型渠1328m,D=0.6mU型渠239m及过路管涵13座。

6.场地平整及其它。场地平整24711.32㎡,现状渠道拆除240m,现状树木移除1000株等。

7.电气线路改造。安装电缆排接箱18个、温棚配电箱36个、控制箱108个,铺设电缆1080m,连接电源线9848m,电缆套管10028m,电缆沟土方开挖427.68m3。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6年4月—2027年12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97.91万元,其中:工程费364.69万元,其他费21.63万元,预备费11.59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常态化帮扶资金)、地方债券资金397.91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审定表

****

2026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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