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含贵金属废旧物资(熔炼坩埚、耐火材料等)外售处置询价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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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贵金属废旧物资(熔炼坩埚、耐火材料等)外售处置询价公告(第二次)
发布日期:2026-05-14

现拟对****含贵金属废旧物资(熔炼坩埚、耐火材料等)进行公开对外出售,欢迎有回收能力的单位积极参与。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含贵金属废旧物资(熔炼坩埚、耐火材料等)外售处置

2.采购单位:****

3.项目内容:****贵金属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有微量贵金属物质(主要为铂、铑等)的废旧熔炼坩埚、耐火材料(镁砂)等废料。


废旧物资明细及要求

处置物名称

计量单位

本次预计处置数量

备注

生产贵金属热电偶丝使用的废坩埚、耐火材料等

公斤

约600千克

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生产贵金属铂铑漏板、制品使用的废坩埚、耐火材料等

公斤

约900千克

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注:以上重量为现场估算,仅供参考,最终结算以双方共同过磅确认的实际重量为准。

4.相关要求:由于采购人外售的废熔炼坩埚、废耐火材料是报废物资,没有材质单、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文件,采购人不给予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保证。报价方在使用、销售或以其它方式回收处置的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报价方承担。

5.其它:本次外售的废旧物资为打包统一处置,不拆分。报价方须对两类废料分别报出含税单价(元/公斤),税率为13%。最终评比按以下公式计算总价:总价 = (第一类报价单价 × 600) + (第二类报价单价 × 900),总价最高者中选。注:600kg和900kg为本次预估重量,实际结算以过磅重量为准,但评比时统一按此预估重量计算总价。

二、 资质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资回收利用经营资质);

2.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名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自然人报名。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公司不得同时参与。

三、咨询、报名方式、看样、取样、报价

1.即日起至2026年5月18日17:00时(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报名。咨询和报名电话:133-6832-5323(戢先生)

2.成功报名后,通知现场看样。经实地看样后,公司向有意参与单位发放响应文件,报价方按响应文件要求参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12:00。标书代写

3.具体实地看样时间安排: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安排看样。看样时间: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0日。

4.取样要求:

4.1报价方在实地看样后,有取样需求的,需在取样前一次性缴纳2万元取样保证金(备注“含贵金属废旧物资外售处置项目取样保证金”)及2000元取样费(备注“含贵金属废旧物资外售处置项目取样费”,取样费无论是否取样、是否中选均不退还)。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

税号:915********207909C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账号:500********050012683

4.2默认取样量不超过5公斤,超出5公斤部分,按下列规则从保证金中扣除:

中选:按中选单价 × 超出重量扣除;

未中选或作废:按所有有效报价中的最高单价 × 超出重量 × 1.5扣除。

5.保证金说明

5.1响应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未申请取样的报价方,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直接缴纳2万元响应保证金(备注“含贵金属废旧物资外售处置项目响应保证金”)标书代写

5.2已按第4.1条规定缴纳2万元取样保证金且按时递交有效响应文件的,该2万元取样保证金自动转为响应保证金,无需另行缴纳响应保证金。

5.3若缴纳了取样保证金但未按时递交有效响应文件,则该保证金不转为响应保证金,在扣除超额取样费用及其他违约损失后无息退还。

5.4响应保证金退还规则:

未中选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选人的响应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完成提货且无违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逾期超过7个工作日、严重违约等情形,保证金不予退还。

5.5取样过程中若发生夹带、调包、破坏现场等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没收全部取样保证金及响应保证金(如有),并取消其参与资格。

四、评比

公司将在2026年5月25日,按公司相关制度组织专家进行评比,按上述总价计算公式计算各报价方的总价,总价最高者中选。若最高价低于采购人设定的底价(底价不对外公开),采购人有权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戢先生133—6832—5323

地址:**市两江新区蔡家岗街道嘉德大道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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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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