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南湖街道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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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街道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区**街道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区**街道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4056.22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甲、乙双方于2026年5月续签《**区**街道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2026年)服务期限从2026年6月1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签订《**区**街道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核减清扫保洁服务和垃圾前端清运服务
核减渔民新村、****社区公园、渔民村路(二级路)的清扫保洁服务范围,增加渔民村路(一级路)及其绿地的清扫保洁服务范围。核减三个**村的生活垃圾前端清运服务。
2.核减项目服务费和支付方式
渔民新村、****社区公园、渔民村路的清扫保洁服务经费,共核减****779.48元/年,三个**村前端垃圾清运服务,共核减****866.92元/年,本次共核减服务费用****646.40元/年,核减后服务费为****0409.82元/年。服务费总额不包含**站公厕管理维护费用,**站公厕管理维护费用按人民币10625.00元/月(大写:壹万零陆佰贰拾伍元整)支付,自甲乙双**式确定该公厕启用后开始产生并支付费用。
3.核减项目配置要求
核减21名一线环卫工人,4名推桶工,4名桶装平板运输车司机;核减344个660L垃圾桶,4辆纯电动桶装垃圾车。
4.更改核减条款
将原合同“第十四条 核减条款 (二) 核减原则”中的垃圾清运兜底场所更改为20个。
5.更改合同附件
依照《****执法局关于全区**村生活垃圾前端收运及部分**村清扫保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更新原合同《附件1.**区**街道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面积明细表》、《附件2.******社区公园清扫保洁面积明细表》、《附件3.**区**街道**村清扫保洁面积明细表》、《附件4:**区**街道垃圾清运及配套公厕管理事项明细一览表》、《附件5.**区**街道垃圾清运兜底场所名单一览表》内容。
6.合并补充协议
为优化合同管理、避免协议冗余,拟将《**区**街道2026-2027年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一》的全部内容(支付账户信息变更),合并纳入本补充协议。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党工委会议纪要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5月14日至2026年05月20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区南极路**大厦附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中心

地址:**市**区文锦中路1008****中心大厦

联系电话:0755-****1004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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