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二分局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水稳碎石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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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时间:2026-05-14 2026-05-18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

受****委托,****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4标段项目所需的水稳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4标段位于**市**区、**区、**区和**区境内,西起女儿泾/千步泾,**徐浦大桥,涉及堤防长度约 109 千米,实施加高加固堤防 59.47 千米,堤身填筑 19.06万立方米,**支河桥梁 2 座,改**文站 1 座,**防汛屋1900 平方米,新(改)建口门 4 座,新(改)建巡查通道和防汛通道10.48 万平方米,**绿化工程 22.40 万平方米,配套防汛闸门及排口恢复、标志牌、堤防视频监控系统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等。4标工程涉及干流桩号范围为RⅦ3+983.76~RⅦ1+566.45,工程位于**庄行镇。

2、采购范围:水稳料采购及相关服务:材料费、生产、运输费(运输至指定的施工现场)、过江过路过桥费、装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车辆油料费、税金、保险费、利润以及其他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市场浮动、环境、安全风险等全部费用。

3、采购数量:以下采购数量为暂定计划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估数量

备注

1

水稳

水泥含量为5%,碎石含量95%

t

26852

合计

t

26852

注:本次询比数量仅为估算,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具体供货数量以实际通知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相应调整,响应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6年06月15日-2027年5月30日(实际供货数量及截止时间根据采购方工程进度情况确定),交货时间以采购人电话通知后3天内到货。标书代写

5、交货地点:**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4标段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交货时须随车提供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等资料)。

6、质量要求:

6.1 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6.1.1水泥应采用强度等级为 42.5普通硅酸盐水泥等,所用水泥初凝时间应大于3h,终凝时间应大于6h且小于10h。

6.1.2 粗集料宜采用各种硬质岩石或砾石加工成的碎石,也可直接采用天然砂砾。粗集料应符合下表规定。应选择适当的碎石加工工艺,用于破碎的原石粒径应为破碎后碎石公称最大粒径的3倍以上。基层用碎石,应采用反击破碎的加工工艺。级配碎石或砾石用作基层时,公称最大粒径应不大于26.5mm;用作底基层时,公称最大粒径应不大于37.5mm。

下载

6.1.3 细集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有适当的颗粒级配。细集料技术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细集料中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应不大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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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率无侧限抗压强度的检测指标要满足规范要求。

6.2、响应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体系和ISO4500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也不能对接触标的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投入运行过程中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7、验收与交付

7.1采购人应在物资到达指定位置2日内,确定验收时间,并提前1日通知响应人参加验收,如果响应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采购人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运到工地的每批产品均要有检测报告,到货产品由采购人取样复检,若复检有质量问题,及时通知响应人进行联合检测或联合找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响应人将承担一切后果(包括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7.2物资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双方指定人员对到货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等进行验收,到达施工现场后,由响应人卸车并**采购人按双方签认单办理水稳料的交接手续。水稳料均以响应人的发货磅单为主,水稳料以吨计量,供货过程中为保证水稳料质量,采用采购人电子汽车衡进行抽查,每批次过磅抽查至少3次,每车净重(毛重-皮重)允许偏差为±0.2%,若发现偏差>0.2%,达到2次偏差过大的情况,需追溯该批次所有车辆净重的水稳料,扣减偏差外重量按实计重。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响应人应负责退、换货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8、本次报价单价为固定单价:报价为材料到达**市**区**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4标段项目施工现场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水稳料的材料费、生产、运输费(运输至指定的施工现场)、过江过路过桥费、装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车辆油料费、税金、保险费、利润以及其他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市场浮动、环境、安全风险等全部费用。本次报价采用一票送到综合单价,供货期间综合单价不予以调整。

9、支付比例及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在每批次材料到货后,按照“先开票、后付款”响应人次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该批次材料销售清单及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财务挂账后30天内支付该批次的货款的80%,每批材料剩余的17%货款累加至本项目完工验收后或2027年5月30日起(以时间先到为准)30日内支付,每批材料剩余的3%为质保金。

质量保证金:货物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为2027年5月30日起12个月,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45日内支付。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因资金不足而无法按照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支付资金渠道:项目自筹。

10、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3%,履约保证金采用以下方式缴纳/提交,由响应人自行选择:

(1)响应人在签订合同后 15 ****银行转账缴纳。

(2)响应人在签订合同后 15 日提交等金额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1份相同规格水稳的检验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上述第1条所列全部资格条件。

3、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水稳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含产品规格、数量、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总金额、签字盖章页)。

4、信誉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在“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的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因自身原因导致的重大质量、安全纠纷或诉讼败诉记录。

5、合规性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得禁止投标的情形。

6、其他要求:a.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b.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可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2026年05月18 日17:00前(**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cn/index,以下简称“数智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2、响应人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采购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21日11时00分(**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标服务

(1)本次采购将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https://bid.****.cn/bidweb/#/supplierLogin)全程在线开展,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招标响应人在线进行操作。响应人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后果。标书代写

(2)各响应人须登陆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响应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通知所有响应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和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cn/bidweb/#/supplierLogi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华阳中路200号

邮 编: 072750

分局联系人:苏志诚

电 话:0312-****706

项目名称:**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4标段项目

地 址:**市**区庄行镇新叶村新光333号

项目技术联系人:张永琪

电 话:175****4782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项目联系人电话: 176****4782

电子邮箱: ****@qq.com

九、监督机构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纪委办公室(0312-****805)提出投诉。

2026年05月14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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