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产2540万套高端自行车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工业园彩龙路(五四村、**村);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云****公司;
编制人员:刘姗(202********000000070)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于****工业园彩龙路,投资总额约21580.8万元人民币 (其中环保投资200万), 新征地面积33334m2,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6940m2,贮运工程、公辅工程**化学品仓库、甲类气化站、宿舍楼、办公楼等,环保工程同步配套**,工业炉窑及表面处理工序配建热处理炉3台、磷化及皮膜生产线各1条,项目设计年产高端自行车配件2540万套,**市数据局已立项登记备案(项目代码:****)。
二、项目的设计、建设及生产运营管理过程中,你公司须逐项落实《报告表》结论要求及技术专家组提出的建议意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产业定位,优化工艺路线与设计方案,采用自动化、绿色化、智能化工艺和定量化控制技术,强化节能降碳,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确保项目污染物排放、**利用效率、清洁生产水平等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并符合**、**市重点行业绿色发展指标要求。
2.按照工业园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建设雨水、污水分类收集处理系统(表面处理废水管道应设置为明管或架空),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生产废水深度预处理系统(包括初期雨水、锅炉排水、废气处理废水等),处理工艺流程设计为“综合废水收集隔油池+曝气均质调节+pH调节重金属反应+混凝沉淀+混凝气浮+接触氧化+MBR+**回用池+排放监控池”,设计处理能力5吨/小时,预处理后综合****处理厂****园区污水管****处理厂前项目废水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可单独纳管接入污水管网,纳管废水浓度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未列入其中的NH3-N、TP、TN等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回用水主要指标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表1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水质要求。
3.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优化废气治理方案,确保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本项目熔炼及其燃烧废气、脱模工序有机废气配建“集气罩负压收集+二级水喷淋吸附+1#排气筒”处理系统;注塑工序有机废气配建“集气罩负压收集+风冷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2#排气筒”处理设施;热处理油烟废气配建“集气罩负压收集+二级碱液喷淋吸附+静电油烟净化+3#排气筒”处理设施;磷化、皮膜工序废气配建“集气罩负压收集+二级水喷淋吸附+4#排气筒”处理系统;天然气锅炉须配套低氮燃烧器设施,燃烧废气通过5#排气筒直接排放;危废仓库配建“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6#排气筒”处理设施;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出;废塑料再生粉碎区域须相对封闭建设,粉尘废气经脉冲滤芯除尘处理后粉碎区域内无组织排放;镭刻、焊接烟尘配备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设施。生产废气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废气处理设施废气收集率、去除率不得低于《报告表》所列要求,1 #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28-2020)表 1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表 1标准;2 #排气筒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 5标准;3 #、4#排气筒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油雾、磷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标准;5#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 1标准;6#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表 1标准,氨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车间边界)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氨气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对应标准。
4.合理总平布局及车间布局,高噪声源须远离厂界或声环境敏感点,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废槽液槽渣、废滤芯、废切削液、废机油及油泥、水处理污泥、沾染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废弃包装物容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或再生利用;原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可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标准执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5) 相关要求。
6.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重点防渗区域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热处理及金属表面处理车间、危险化学品仓库、危废仓库、废水与废气处理设施区域、固废堆场等重点区域采取地面水泥固化,建设防水隔离层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建成后运营期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对应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因子均应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各类对应标准。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制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项目重点区域设置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7.按照《**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 〔2021〕3号)、《**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 [1996]470号)相关要求,规范化建设废水、废气排放口,标准化设置排放口及固废堆场标识标志,废水总排口须安装流量计及PH、 COD等污染物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并确保与环保部门在线监控系统实时联网,按《报告表》要求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企业自行监测计划,定期公开环境信息,配备专职生态环境管理人员。
8.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制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管理措施,加强对表面处理车间、危险化学品贮运使用或危废处置等生产环节的监控管理,构建“风险单位-管网、应急池-厂界”水污染事件防范体系,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616立方米)、应急水囊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防控体系的有效衔接,污染处理设施关键设备须“一用一备”,雨水排口、污水接管口须分别安装紧急关闭截流转换设施,确保极端情况下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企业主体责任,并对《报告表》内容及结论负责。企业须对全厂废水和废气处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固(危)废贮存与处置等环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四、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或行业技术规范核定排放总量要求,项目投产前、排污许可证申领期间应完成排污总量指标核准或交易。
五、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生产工艺等如发生重大改变,环评文件须重新报批。项目主体工程投入调试生产前应在国家环保自主竣工验收网站公开相关信息,生产调试期间须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并依法办理变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逾期未验收或无证排污,将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联系地址:****管理科
联系电话:****4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